漠視公權力、宰割消費者,消基會聲援消保官與「世界健身中心」奮戰到底!


我不想做任何答复... 只會浪費我的時間...

對牛彈琴

Robert Y wrote:
我不想做任何答复.....(恕刪)


身為開版主,不回答別人質疑,居然說質疑人是牛?!

該回答早回答過了

真的不想再做任何答复

對豬彈琴
這終止合約的程序怎麼跟我所遇到的不太一樣?
為何他要我簽一張表格,而且還跟我說必須在扣款日前10日辦理才行
我還因不在10日前還多了一個月的月費及會籍
會是每一個點的程序不同嗎?

對這家公司沒太多意見,花錢消費本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合約內容本來就是要仔細看,只是這種定型化契約一定是保護店家多一些
消費者只能自求多福,你覺得不想讓店家賺太多,那就認真點多去使用他

tgbqaz wrote:
我在世界健身總共消費...(恕刪)
幸好我之前沒有辦會員
差點就成為受害者了

nc4400 wrote:
這終止合約的程序怎麼...(恕刪)


這部分我也很納悶..原本也擔心這個問題, 但我一開始記錯合約到期的時間..以為是8月中..所以大約7月二十幾號的時候才想去辯不續約,沒想到電腦查出來是8/6 ,記得離那天不到一個星期,而且又不用寫任何申請書.但到現在為止都沒有什麼狀況...

QQQ 黃 wrote:
幸好我之前沒有辦會員...(恕刪)


你講這樣就不客觀了..仔細看所有的案例..會遇到的問題其實都是可以避免的..不是說加入一定都會上當..不然全省那麼多分店,會員也有上萬..每個人都有消費糾紛那這間店應該早就被告倒了;同一份合約..別人就看得懂..偏偏就有少數人閉著眼睛簽下去..; 明明就有提供審閱期..就人偏偏不利用..業務說沒有的話直接站起來走,相信業者會冒著妨害自由的罪名不讓你走;怕業務打電話來煩..有個資法可以用,這麼多保護自己的法條,不是只有單方面的保護業者呀!!

不管是什麼合約簽下去前,自己的權益要了解清楚, 不要簽了後才在那邊哭爸唉母的說被業務騙!!這種人我最看不起!!

其實在這個版久了你會發現..真正喜歡運動的..不管是有沒有加入健身房..都是持續以恆的按照自己目標運動健身..去看看正高手發的文就知道內容有沒有營養了; 反而是那種沾醬油,意志不堅三心二意..趕流行的..才在那邊比較哪一家比較便宜..加入後還在比較自己有沒有買貴了..然後碰到一點點不順就在那邊上網取暖說業者黑心!!整天發一些廢文把討論區當當個人FB~

既然花了錢..就好好利用..健身房只是提供一個場所..調整自己心態最重要!!
以台灣的消費生態來講..像WORLD GYM 這種鎖售手法,在各行各業多多少少都會遇到類似, 同業之間也會有同的情況!!

tgbqaz wrote:
以為是8月中..所以大約7月二十幾號的時候才想去辯不續約,沒想到電腦查出來是8/6


你差點成為受害者?
新案例

曾XX

第二次申訴,走進法制消保管協調,轉點爭議有三點,1.收轉點費1500, 2.補收手續費3300, 3,每月增加月費200元. 我的合約是2012年,未載明轉店費,視同無需費用. 消保官表示這個有法律認定,就沒有什麼好爭,主要是手續費和增加的費用,這個沒有法條管,跟你房子先買後買是一樣的意思,先買一定便宜,後買漲價是業主主張,沒有限定.如果訴訟就要看法官的認定,敗訴是有可能的. 和解的意思是雙方各退讓,達成和解. 後來我問了免費法律諮詢,律師是說因為三點契約都未載明,若真的不爽可以走法院表示都不付,但敗訴的話就是看法官覺得要繳多少,可能會少一點. 律師說了一句很實在的話,就看妳自己的時間成本願不願意打官司. 真猶豫要不要走法律.... 是必要再請兩次假.
另一案例

XX暹

今天去了消保官那裏的協調會,感覺的出來消保官處理他們的問題已經是無奈到不行了。
就和前面幾位萵苣的受害者一樣,消保官建議我走小額訴訟,消保官說他們屢勸不聽總是拿那份不合法的合約出來,公司惡劣的態度另他們都搖頭。
一 合約轉讓問題的處理
由於我一開始申訴的不是這個部分,業者派來的代表就一律不回應合約轉讓的問題。但法律上是很明確的保障我們可以轉讓合約,所以消保官不但建議我走小額訴訟也建議我可以打電話到台北市體育局去檢舉,讓體育局那邊可以立案調查。
二 設備更新天數補償的問題
這邊我個人真的疏忽了一點,他們公告的設備更新時間明明是6/13-6/17,但公告貼在館內,worldgym也明確規定館內不能照相,他們便硬要凹重訓設備暫停使用的時間只有三天。這點蠻賤的,我拿不出證據所以如果有板友剛好也在統領店麻煩讓我知道一下,非到必要時至少可以當個人證(拜託互相一下)。但就算是三天依法也還是要給于天數上的補償....萵苣這部份也是被消保官叮的滿頭包
個人心得
看來萵苣是有派人專門在處理這方面的工作,但這些員工每天被這樣批,看起來工作超不快樂。每個立論的點都是以他們那份不合法的合約出發,今天還說他們的合約是體委會核過,當場被消保官打臉。所以我懷疑他們現在可能是洗腦員工說合約體委會核過,要他們碰到糾紛時就拿這個出來嚇唬消費者,手法很笨拙但也很惡劣。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