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聞和網路常說:
溺水者力大無窮,救溺者被抓住或抱住,無法脫困,就一起溺斃,很多溺者救者在水底被發現時,兩人還抱在一起。
另也網路傳言,5歲溺水小孩一樣力大無比,非常難以脫身,所以也非常危險。
個人在開放水域喜好自由浮潛20多年,教過自己小孩和親友小孩,也命運註定救過兩名大人。對溺水的自然反應很清楚,也知道如何應對。
1."""溺水者力大無窮,救溺者被抓住或抱住,無法脫困,就一起溺斃"""
溺水的人,手抓到東西,潛意識自然用雙手"""壓下抓住的東西"""用力抬升頭部來呼吸,其實很像我們要上岸抓撐的動作,所以救者被抓到手後,溺者不會拉救者過來,而是把抓住的手壓下,要是救者再靠上去,接下來溺者會壓救者的肩膀,救者一壓會沈下去,溺者會再壓救者頭,救者被壓會越沈越深,最後溺者連手撐還嗆水,如果連腳踩得到,整個會死命把救者踩下水,這是本能反應為了呼吸。
所以根本不可能一直抓住,抱往救者,都把救者壓沈到底,那來的抓著抱著一起沈下去死。
注意:溺者不會抓著會沈的東西,跟著沈下去。
救者要利用這一點脫困,就是潛深一些,一定脫困保命。
我本身是自由潛派,水下潛的時間不會少於水面游泳時間,所以被壓下水,吸夠氣在水下算分鐘,就算沒氣,為了活下去,也可以撐到30秒。
還有弓身垂直快速下潛。多年玩潛在水下立體空間自由自在。(1)
""""""才能提出溺水異議。"""""""
只要能閉氣的小朋友,在深水中操練個一個小時以內就開始發現小朋友自己開始能掌握一些東西。練習時就是在水下以手輕托他的身體,兩手輕托腰,從胳肢窩一手輕托,從脖後輕握,衣服也可以,反正只要控制那顆頭在水上。
但只要小朋友他自己頭閉氣入水,看水下世界,這時托他的力量就要減,讓他入水深些,看他要換氣再多些些力托身(他也要練自己抬頭換氣的習慣)。就這樣反反覆覆,托的力量越來越輕微,教的人會感覺的到,看得出來,小朋友越來越自在,越有信心,就要放手,但不要遠離,隨時可托救他,就這樣漸漸的漸漸的。
就像父母或大人教導剛學走路,剛學腳踏車的小孩,有異趣同工的意思。(2)
救生四式,與競賽四式所訴求的功能與目標也是不同的。
擅救生與擅競泳又是兩回事,但兩者都可統稱為擅長游泳。
而且救生是很專業的東西,情況可能沒有樓主想像的單純。
因為救生人員都有可能遇上比自己重 20~30公斤重的人,所以每位受溺者都必須以個案做最快速的反應。
靜水和激烈的流水、暗流等完全是不同的境界,但受溺者可沒法選好受溺地點。
救生訓練更不會強調救生員身材一定要高壯,所以訓練更重視救生員自救。
受溺者的反應更是不可預測及任意斷言,救生人員更不會因為自己不夠高壯而不救人。
為了獲得最高的成功率。
最上乘的救生方法是想辧交浮具給受溺者後撈起,絕對不會是救生人員游靠近受溺者然後用命去賭。
菜麗高色紫 wrote:
所以說泳池救生(封...(恕刪)
謝謝菜兄精彩的講解。
不過我的草地雞婆性,是一定潛過去看的。
判斷有機會幫他一把,這是自己個性問題,不是對錯問題。
其實很多網友不一定有很高的機會到野地去游潛,個人頻率算高,只要週末假日,水象海象天氣可以都下水至少4小時,一年越過50次
玩了2,30年,不可能不會見到有人溺水,所以直接救過2次,也見過同好到深處拉救,協力接拉,更聽過同好,在我不在場,幫過。在那些地方等合格的過來,只是來打撈的。
甚至個人推測,大家看新聞2,3次溺斃事件,其實背後有7,8次是有現場的民眾在"""黃金時間"""把溺水者救上來,不然溺斃案件一定是現在的3,4倍。CPR一樣有黃金時間,一定要現場及時救,錯過了,不是植物人,就是收屍,名醫也救不回來。
而民眾救人必有風險,打火救人一樣有風險,警察救人同樣道理,我和同好心甘情願,根本無任何要求。
而救援浮具有:最好,但沒有時,就看救者的願意和判斷,如果火災現場,消防隊還沒到,有民眾衝進去救小孩,只能誠心祝福他,有時運氣好救了兩個,有時運氣差: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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