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爛透了,之前兩次滑壘爭議的滾動式詮釋不說,規則改來改去又說不清楚,笑掉各國球迷的大牙,前段時間,周董對外宣布FA,卻註明他的原因是「讓保護人數可以多一個」,代表就是讓球隊列18人名單時,不用考慮他,暗喻事後另談合約就好。
姑且不論兄弟,統一也接著宣布3人成為自由球員,但聯盟明明規定:『如果自由球員總人數在8人(含)以下,「任何球團」不得簽超過2名自由球員。』
照理來說,統一這3人應該不能全部簽回來,但是昨天聯盟解釋,「任何」球團「不」包括原球隊,這就造成了統一還是有機會把三個球員一次簽回。
如果各隊都可以透過這類鑽法律漏洞的方式,不斷增加留下球員的方式,那這類把味全龍這種新球隊,強迫繳交750萬元,最後卻無法選到屬意球員的方式無非是把味全龍當凱子表。
聯盟鬼扯,白紙黑字規章亂解釋,只會凸顯聯盟制定規章的人不識字,亂弄法條而已,隨便找一個法律系大一的人都知道不能這樣解釋,可憐阿~~
2020-11-20 17:44 聯合報 / 記者婁靖平/台北即時報導
擴編選秀/就算沒有屬意目標 龍隊也得花3000萬元選人
新球隊加盟辦法「擴編選秀」,看似對新球隊有幫助,實際上選擇有限,且不得不選,今年味全龍隊就得拿出3000萬元買球員,但不見得會是明年就能用上的即戰力。
擴編選秀共舉行兩次,原本規定第1年新球團選兩輪,每輪自原4球團隊各選1人,共計8人,但龍隊頗有微詞,最後修改為得選1至2人,除了30人保護名單外,另增近兩年選秀新人不得挑選的限制。
去年龍隊透過擴編選秀挑走曾陶鎔(原中信兄弟隊)、廖文揚(原統一獅隊)、羅華韋(原富邦悍將隊)及江忠垣(原Lamigo 桃猿),並給付原屬球團權利金每人300萬元。
今年擴編選秀會4隊保護名單降為18人,行使FA權之選手、洋將,及近兩年選秀新人也不得挑選,支付原球團的權利金提高到750萬元。
辦法中規定,新球隊不得放棄擴編選秀,亦即就算沒有屬意目標,也得硬著頭皮、付3000萬元挑出4人;近兩年,龍隊在擴編選秀就花掉4200萬元。
龍隊加盟中職,除了1.2億元加盟金,另有5年經營保證金3.6億元(現金或銀行保證函)、地方棒球振興基金1億元,合計5.8億元,若再加上擴編選秀的必須花費,前期投資超過6億元。
最好笑的是甚麼制度都可以用"技術性"規避..為了取得季後賽資格,球隊可以技術性輸球,為了讓球團保留球員可以技術性行使FA,整個聯盟、球團根本都很假...
王鏡銘你也是很妙..提自由球員又怕回不去統一...這啥邏輯??那你提個屁FA..
"王鏡銘表示,他經慎重考量後才行使FA,經由市場機制了解自我價值,原意除了自我行使外,能帶動後輩創造自我價值的權利,上訴聯盟致歉並「再度」解釋規定,導致本隊三位選手有面臨FA失敗風險,將無法回到統一獅隊而導致工作權受損,直接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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