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魚日記:用新知寫日記
小學童真的好可憐
這應是少見的特例.....(學童階段)
此案看新聞,最後是教練未善盡輔導學生及通報責任,已解聘教練,校長、主任分別記過。

小弟有問題要提出。。

新聞說"讓小堅姊姊更不滿的是校方處理態度,竟然推託這是惡作劇嬉鬧,是球隊學長學弟的傳統"。這樣是不是可以解釋校方早就知情,因為知情且認為是可以的行為,所以才會稱為傳統。

而這項傳統竟然是發生 "小堅在浴室盥洗時,有三名學長會闖進來,對他猥褻,要他肛交、口交、打手槍。一個禮拜住校四天幾乎都被輪流性侵" 這樣普遍認知違法的情節。

所以這些教育者是明知犯罪的發生,但是視而不見,又或者認為這些不是犯罪行為,這樣的教育者竟然只是"記過"


如果是明知道犯罪事實,但是又不處理,放任持續發生,這應該屬於刑法中的"從犯"吧!

如果不認為是犯罪的話,那這樣的思想觀念,各位會認為他們還適合教育我們的下一代嗎??
人生在世五十年 與天長地久相較 如夢又似幻一般
看到堅哥,穩了啊
不用擔心,不會鬧大的
媒體、網路,通通歸順了
這種負面消息不會有人理的啦
我也不明白這樣的事件怎麼過沒幾天就沒消沒息了,我們下一代的安全都沒人在意喔
花蕊偉 wrote:
我也不明白這樣的事件怎麼過沒幾天就沒消沒息了,我們下一代的安全都沒人在意喔


什麼??台灣有人在關心下一代!?
這真是新聞
老頭加光頭 wrote:
球隊日常運作真的可以...(恕刪)


好可憐的小弟弟

這輩子可能對正常的兩性問題,產生極大的偏差,未來(被)(男同)-誤入一生

瞎的是,支持同婚的政府,高舉低放

連綠媒體幾乎都(選擇性報導)--避而不報

強姦.輪姦未成年幼兒,統統推給(歷史共業)=(長年陋習)
#未來毒品除罪+廢死
#台灣就沒救了
我國中時期是台灣甲組球隊
抱歉補充一點,是籃球
有著嚴重的學長學弟制

教練是 前某銀職業球員 人高馬大

教練在 教練操死你
教練不在 學長操死你
體力不支就全體受罰
犯錯就掃把打屁股 三下斷
跑步抽筋停下來就全隊受罰
繞籃球場一圈高於20秒全隊受罰
伏地挺身預備動作手滑掉就挨打
有任何失誤就整死你
家長來看 一片祥和
家長不在 就18層地獄
中午吃飯被罰防守姿勢吃(半蹲墊腳尖)
青蛙跳操場20圈暖身(400公尺/圈)
半蹲防守姿勢3個小時 姿勢不對就打(學校木椅 坐下去 抽掉 的那種低)
出去外地比賽,住外面旅店,睡覺時會被教練拿菸夾腳燙醒
會被逼去雜貨店買色情周刊
會被逼拿著100元要你買大富翁跟飲料回來

寒暑假都住教練家,集中管理,早上先跑山
跑完就坐公車回學校球場練球,練到中午吃飯休息
下午繼續練,練完吃飯休息,晚上繼續練

唯一的優點應該只有 不管你是遲到、翹課還是請假
學校全部幫你改成公假

不過比金X國中好一點,就是比賽時,不會因為犯錯
被教練換下來,當眾賞耳光,然後去旁邊伏地挺身預備動作,趴著


不過現在已成年,已跟教練冰釋前嫌,曾回去看過他帶學弟練球
是說,什麼都好,能不能不要跟家長借錢不還XD



雖然根本次事件不同,但也是另類變態,還長期多屆
linyichun wrote:
此案看新聞,最後是教...(恕刪)

從犯定義不是我們觀念上的。常見犯罪從犯之後無罪之因。美國辛普森殺妻案,全美関注認為他是殺妻之人,但最後他無罪。
竹市教育局長下台了。
因為是弱勢家庭,沒有錢去告校方。日本也很多小學被霸凌,但沒看到校方入罪。
老頭加光頭 wrote:
球隊日常運作真的可以(恕刪)


新竹嗎?

警察? 檢察官都睡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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