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進攻切入的時候,跟防守球員可能會發生肢體碰撞接觸,那麼進攻者撞人犯規,跟防守者阻擋犯規,要怎麼界定?
例如進攻的球員速度無法快過防守的對手,而直接正面向前猛衝去撞開前方的防守者,就是撞人犯規
而防守的球員若跟不上進攻的球員,而以手去拉扯或用身體去衝撞進攻者,就是阻擋犯規
像是進攻者向前進攻了,防守者若比較快搶佔在進攻者路線的前方1步處,則進攻者必須停止繼續直線前進,而要設法左右過人或傳球或投籃
若進攻者已晃過一次,但防守者仍搶先跟過去繼續佔在其路線前方1步處(預留給進攻者做反應的距離),則進攻者必須再次停下,再次過人,而不能正面硬撞
但若進攻者速度比較快,防守者沒辦法搶先佔到進攻者前方1步處,此時防守者硬擋就是阻擋犯規
亦即若防守者明顯已較早佔到進攻者前方約1步處,進攻者再持續推撞就是撞人犯規,但若防守者無法較早在進攻者路線前方1步處卡到位,而在1步之內強行攔阻進攻者,就可算進攻者合法碰撞,或是防守者阻擋犯規
不知道以上的理解對不對
只是通常街籃沒有裁判也不太管犯規的,所以就常有碰撞的情形,例如有的進攻者會持續向前衝向防守者而不是以左右切或虛晃重心的方式來過人,或是進攻者會轉身以肩膀或背部持續頂撞防守者以繼續向籃下推進,這種狀況沒人來仲裁,所以就要自己小心注意安全避免受傷,被對方贏就讓他贏
epsilonchao wrote:
參考一下唷~https(恕刪)
看完這個影片還是覺得很不解欸
尤其是影片0:35的時候,到底為什麼不是進攻犯規,而是防守犯規?
而且依照解說裁判那樣講,好像要防守者早早就站好在那邊都不能動,這時被撞才算進攻者犯規,可是球場上的球員都是隨時在快速移動變換位置的,防守者站在那邊時,進攻者只要有轉彎繞過而不直線撞他,發生碰裝的話進攻者都沒錯嗎?
那這樣進攻者只要從防守者左邊或右邊繞過,防守者如果想跟著繼續防就是阻擋犯規嗎?例如進攻者從防守者右邊繞過,防守者馬上往右移繼續防,這時進攻者如果猛力撞進去,卻是無責的,而是防守者阻擋犯規?
那這樣「若防守者移動(未事先卡好位)而發生碰撞就是防守者阻擋犯規」,進攻者只要會轉彎,把防守者當交通錐(防守者若再動就是防守者錯),繞過他們就可以合法撞進籃下上籃得分了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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