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 wrote:OK我整理一下我雙...(恕刪) 嗯嗯基本上是這樣沒錯意思等同於,當對手在做投籃時,你手就算是低著放在他身前,他瞬間拔起來你的手打在他手上也是出手犯規。以前Kobe就有用過這招,相同的防守也是。遇過厲害的是像你一樣,但是他是腳步橫移貼著防守者,你光用手防守,肯定是犯規的~看了你的回覆,你的最大重點在搞不懂“圓柱體”,指的就是你本身。防守你踩在對方之前,別人碰撞你定點不動的圓柱體叫進攻犯規。防守你落後別人,你張開手,等於你已經不是“圓柱”,所以你才是犯規方。不然你以為進攻犯規的人為什麼手都沒有往旁邊張開?要是張開也可以做進攻犯規那比賽就不用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