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的防守是不是犯規?


韓非子 wrote:
我應該要橫向移動用胸口對他這樣沒犯規!


錯,
你腳步不夠快沒有比他先到點還是犯規.

韓非子 wrote:
OK我整理一下我雙...(恕刪)

原則對,阻擋跟撞人本來就是一體兩面
先看誰的腳步先站定位

韓非子 wrote:
OK我整理一下我雙...(恕刪)


肢體碰撞 你先踩定位 對手犯規
反之 你犯規

你要用圓柱體去擋不是用手去擋
去擋不是去撞
這之間還是有差別的
韓非子 wrote:
OK我整理一下我雙...(恕刪)


嗯嗯基本上是這樣沒錯
意思等同於,當對手在做投籃時,你手就算是低著放在他身前,他瞬間拔起來你的手打在他手上也是出手犯規。
以前Kobe就有用過這招,相同的防守也是。

遇過厲害的是像你一樣,但是他是腳步橫移貼著防守者,你光用手防守,肯定是犯規的~
看了你的回覆,你的最大重點在搞不懂“圓柱體”,指的就是你本身。

防守你踩在對方之前,別人碰撞你定點不動的圓柱體叫進攻犯規。
防守你落後別人,你張開手,等於你已經不是“圓柱”,所以你才是犯規方。

不然你以為進攻犯規的人為什麼手都沒有往旁邊張開?要是張開也可以做進攻犯規那比賽就不用打了。
就犯規啊 就是犯規⋯⋯
是阻擋犯規
手部阻擋的允許範圍頂多就雙腳的寬度
下次注意一點就好啦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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