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每個人喜歡看的球風都不盡相同,也不用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觀點。有人喜歡禁區對抗、切入灌籃,也有人喜歡外線投射...等,喜歡就好。 但是說到籃球的本質,絕對不是隨便一個人定義的那樣,難道不用尊重發明籃球的人嗎? James Naismith發明了籃球。本質,是著重團隊和投射能力。可以傳球、投射,但沒有切入,沒有灌籃,更沒有肉博,不能肩撞、拉手...等,甚至不能運球,這些網路都查的到,只是nba、fiba、一直不斷在更改規則,為了商業性質、為了流暢度、為了...etc. 但我始終認為團隊精神才是籃球裡面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