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露營區96%違法 侯:該拆就拆
2020-10-27 01:53 聯合報 / 記者吳亮賢、張睿廷/新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昨議會總質詢時指出,隨著露營風氣盛行,全台各地露營區「變態」般地快速新增,以新北市而言,131處露營區僅有5處合法,違法比率高達96%,甚至有業者在石門水源保護區搭起蒙古包,大賺非法觀光財。
新北市長侯友宜得知後,直呼數次「太誇張」,強調會立刻請公安小組稽查,「該拆就拆」,另因土地使用分區問題,導致許多休閒農場及露營區尚未合法,會持續輔導。
張錦豪表示,目前新北僅有5處合法露營區,2處是休閒農場、2處是公營露營場、1處為金山青年活動中心,但根據觀光局露營區查詢專區資訊,全新北卻有131處露營區,違法高達96%。
張錦豪說,違法露營區除排擠合法區域及民宿業者外,更有人在路上明目張膽設置路標,甚至在北海岸的風景保護區及水源保護區搭起數十座蒙古包,內裝有大門、冷氣,儼然是固定式的非法建築。
此外,業者對外宣稱有商業登記,但明明以住宿房價方式宣傳,儼然是旅宿業,卻用出租露營帳篷方式規避法令,不用申報消防檢查,涉及公安疑慮。
侯友宜在質詢台聽後數次搖頭直呼「太誇張」,他說,據同仁回報資料,已針對相關業者開罰兩次,會請公安小組再次稽查,「不只是罰他而已,該拆就要拆。」
對違法露營區過高,侯友宜說,主要是土地使用分區不符合規定,會要求各事業主要機關好好管理,同時會盡速輔導業者申請合法化。
另外,市議員張維倩總質詢時提到,包括攀岩、SUP、放風箏、滑板車等活動都有高危險度,但市府沒有納管,導致意外一再重演;侯表示,會考慮針對危險的項目訂定管理辦法。
==============================
露營區老闆為何不乖乖申請合法露營區呢?
是不是只想賺錢不想繳稅
tjyang wrote:
主要原因是合法的露營區一定要在合法的休閒農場內
你可以去研究要成為休閒農場的條件為何? 有多大的地, 要有多少建物, 有種多少作物與交易...
查到了......
露營區老闆看完後決定........只能繼續違法經營
依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申請設置休閒農場之場域,應具有農林漁牧生產事實…。」
「設置休閒農場之農業用地占全場總面積不得低於百分之九十,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一公頃。但全場均坐落於休閒農業區內或離島地區者,不得小於○‧五公頃。
二、休閒農場應以整筆土地面積提出申請。
三、全場至少應有一條直接通往鄉級以上道路之聯外道路。
四、土地應毗鄰完整不得分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場內有寬度六公尺以下水路、道路或寬度六公尺以下道路毗鄰二公尺以下水路通過,設有安全設施,無礙休閒活動。
(二)於取得休閒農場籌設同意文件後,因政府公共建設致場區隔離,設有安全設施,無礙休閒活動。
(三)位於休閒農業區範圍內,其申請土地得分散二處,每處之土地面積逾○‧一公頃。」;
另依同辦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休閒農場內非農業用地面積、農舍及農業用地內各項設施之面積合計不得超過休閒農場總面積百分之四十。但符合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設施項目者,不列入計算。其餘農業用地須供農業、森林、水產、畜牧等事業使用。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