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一直報導虐嬰
對嬰兒打罵
更誇張的虐待嬰兒至死
嬰兒及孩童無法抵抗
這樣的行為不需要判除死刑嗎?
考保母證照不就為了做這職業嗎?
在台灣故意殺人都可教化了更何況虐嬰,
加上一群主張廢死的廢物會在旁汪汪叫,
安啦。
錢櫃員工0083
超買不是走私,買貴不是貪污,所以虐嬰當然也不是殺人,可教化沒問題的
koko1101010
支持恢復死刑
當然是殺人,因為對象是個弱小的孩子!
伸手戳一個人不是殺人,但伸手戳一隻螞蟻就是殺死。
"虐"的手段和對象足以致死,這不止是殺人,根本是謀殺!
錢櫃員工0083
沒有足以致死,是已經致死
koko1101010
虐的心態更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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