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hjeng wrote:
公共事務不該有非理性(恕刪)
其他縣市
高雄市市長陳菊表示,法規有時不周延,若無公共安全的立即危險,應更尊重差異性[162]。都發局表示,文林苑爭議是高雄市的借鏡。對博愛大樓等都更案,市府會周延處理,保障住戶權益[163]。
市議員邱莉莉質詢台南都更案是否會重蹈文林苑覆轍時,台南市市長賴清德表示,都更案不能強迫,不會貿然使用公權力[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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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備受矚目的「文林苑條款」規定,未來針對俗稱「釘子戶」的都更不同意戶,將透過「3加1」程序來處理:
1.是將都市更新與都市計畫連結,都市更新計畫須送地方政府的「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避免惡意圈地;
2.都更計畫經都委會通過後,要再送到地方政府「都市更新審議會」,由專業委員以合議制、公開審議方式,判定都更範圍是否合理;
3.都市更新審議會審理過程中,若有爭議、不是100%同意,只要有一人反對,就應舉行聽證程序,釐清問題是惡意圈地,或釘子戶要求過高的價格。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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