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大家協助蔡壁如立委提案彈劾蔡英文

taipoo wrote:
其實我的阿公是國民黨的榮譽黨員,但他今年初去世了,而我為了懷念我的阿公,所以我也加入了國民黨。

因此,我具有雙重黨籍,去年年底先加入民眾黨,今年初才加入國民黨。



個人雖不喜歡柯P

但你有別於版上某些人拿不出丁點料

卻成天老愛天花亂墜自己是啥黨或哪根毛的


小樊 wrote:
個人雖不喜歡柯P但你...(恕刪)


是的,加入政黨也是為了表現自己的政治立場,年輕時雖然崇尚民進黨的自由精神,但現在的民進黨太過度專橫霸道,完全跟20年前的民進黨不一樣,這實在讓人非常感概!
taipoo wrote:
其實我的阿公是國民黨(恕刪)

年輕有為!繼續推樓支持你!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立委人數有113人
第一步要有29位立委提議案彈劾
第二步要有80位立委同意
目前立委席次
國民黨38位
民進黨62位
民眾黨5位
時代力量3位
台灣基進1位
無黨籍4位
看起來容易實際上很難
第一步提議國民黨可以順順提議上去
關鍵是第二步根本困難
就算民眾黨跟無黨籍那兩位加一加也才45位席次
不用去算時力根基進以及無黨籍那兩位
光民進黨掌握62位席次佔據54.9%
也就是過半根本不行
真正要搞也要把民進黨或著親綠立委的區域立委給拉下來也就區域的48席拉到最少必須剩下13席
最後區域立委選舉
不能再讓綠或著親綠得手立委席次否則照樣崩盤
國民黨跟民眾黨必須最低共拿走35位席次
如果沒達成這彈劾案是不可能達成的
光第二步就卡住了
當家才知柴米油鹽的問題, 國民黨過去資訊不透明, 造成所有決策只考慮黨的利益 , 積累成多造成民怨.
改換民進黨當家, 雖資訊比過去來得透明, 但從這幾年蔡英文的改革, 確實有看到還是有部分考慮到民眾.
只希望兩黨可以改善的是不要再把民眾當提款機,把政府的績效問題,讓民眾去承擔.
1. 勞保基金護盤股市, 基本上如有這樣的措施, 怎會賺.. 要破產再提高費率 ?
2. 這波疫情, 為什麼國人回來, 隱秘不報, 罰得重. 外人進入台灣, 假資料, 卻不用罰, 免費使用政府資源, 每人80萬, 卻需要國人來承擔. 然後不夠, 再調保費 ?
3. 健保最詬病的停保問題 以及分本人看病卻將藥寄給親人, 或是過度嚴重使用醫療資源, 拿藥當垃圾..這些也是嚴重影響健保資源, 卻不見政府作為改善. 健保破產理由. 再調整保費 ?
4. 政府官員犯錯, 輕輕一放, 調職處理, 還繼續領退休金. 百姓犯錯, 進入司法. 不平等造就制度是給百姓遵守的觀唸. 所以大家搞特權. 目前還有財團掛勾問題.
5. 住宅不公平, 為什麼不採用實坪制, 坪數越大虛坪越多. 建議公設與住宅實際使用面積分開計算課稅.
6. 機汽車/ 零件進口關稅太高.
7. 土地徵收. 各縣市利用發展城鎮或是建立科學園區, 到處徵地變成百手套. 台灣真的需要這麼多的科學園區嗎 ?
看一下荒廢的工廠, 怎不徵收?
當初這些廠商, 也是靠政府去徵收土地蓋起來, 反而變成土地炒作, 廠商獲利?
這些荒廢工廠地可以徵收, 改成社會住宅或是公園..還給百姓綠的空間. 也可以改變城市外貌.

這些都需要有魄力的官員去做. 當然阻礙會來自民代, 畢竟都有選票壓力. 有所為與有所不為, 完全是考慮執政者的智慧. 最近看國民黨與民眾黨, 批評是容易, 但都看不出他們提出的方案. 如果是這樣, 換來換去, 問題還是一樣. 激情過後, 最後看到的是為個人利益 . 過4年,再換另一黨. 還記得過去官員經常換. 搞得政策無法持續.

當官4年就換人, 所以黨的理念與精神是什麼 , 很重要 ?
國民黨一天到晚要統一. 但對於百姓的理念是什麼 ? 對岸不斷擾台, 對策是什麼 , 悶不吭聲. 對嗎 ? 萊牛在國民黨執政開放, 民進黨反對. 也還是進來. 一定有難言的苦衷. 柴米油鹽問題.
民眾黨說要資訊公開透明, 現在一些雜聲. 如果資訊公開透明討論, 會有雜聲嗎 ? 對於居住正義, 熄火了, 看到都是為個為了下次選舉在鋪路..
民進黨也是. 與勞工站在一起, 但現在呢 ? 又要跟百姓要錢.. 明知疫情百姓收入增加, 經濟成長, 財富都是跑到老闆口袋, 老闆又沒有加薪. 難怪雜音又起..

台灣的政治演進, 需要衝撞, 也需要時間, 才能更成熟. 目前都只是過程..算慢, 但這是必須的.
JINDERLANDOFFICE wrote:
無聊,會成案都不可能。
她有比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爛嗎?
那三個都沒被彈劾,蔡英文怎麼可能?



她不爛? 看她的用人就知道了! 都不見專業~
北宜最惡砂石車 wrote: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憲法的條文有改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樓主的主題是彈劾,你誤以為是罷免,彈劾跟罷免不一樣。
T15346 wrote:
當家才知柴米油鹽的問(恕刪)


這位大大您好,謝謝您寫了這麼一篇長篇的分析文章,我也想推薦您閱讀我最近發表的文章,「國庫共享化的SWOT分析」,懇請賜予建議,謝謝!

文章連結網址如下: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6029794
ccy4343 wrote:
憲法的條文有改了。中(恕刪)

要彈劾完全行不通
要彈劾也要先把綠立委罷免掉換成民眾黨or國民黨
這樣才可以彈劾
立法院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你覺得希望是多少?
不也要透過罷免手段拉下綠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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