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翻天 wrote:其實這個問題,不就是(恕刪) 當然就像翻天大大您說的,互相可以驅趕但是政府都靜悄悄,至少反應或是官方說一下也都好,爾且我們政府對於日方有沒有強勢驅趕又是另一個議題了希望政府多加油!!越來越好
漲翻天 wrote: 其實這個問題,不就是經濟海域重疊 ,當然我們過去,他們會趕我們,他們過來,我們也可以趕他們 還在<經濟海域重疊>??你的知識程度事實會證明喜歡被事實打臉我一定不會客氣的====================== 《臺日漁業協議》(日語:日台漁業取り決め)是中華民國與日本於2013年4月10日於臺北市臺北賓館召開第17次臺日漁業會談後所簽署的文件,針對雙方在釣魚台列嶼周遭重疊專屬經濟海域的漁業作業安排達成協議,並未涉及雙方對主權的主張。此項協議於5月10日生效。[1]臺灣方面由外交部所屬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擔任團長,外交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相關人員參加,日本方面則由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擔任團長,日本外務省、農林水產省所屬水產廳、海上保安廳相關人員出席。 過去臺日發生過多次漁業糾紛,這次簽署協議被輿論認為是日本向臺灣釋放善意。[2]臺灣在堅定維護主權及相關海域主張的前提下,藉由擱置爭議,共享漁業資源,就保護漁權與日方達成共識,讓雙方重疊專屬經濟海域漁業問題獲得妥善安排,使久懸17年的臺日漁業問題基於對等互惠原則達成具體成果。外交部表示這象徵著臺日兩國友好關係樹立新的里程碑,期待今後臺日雙方在此良好基礎上,持續加強各層面友好合作關係。
漲翻天 wrote:你去看102樓,就有(恕刪) 海巡署編制<司法警察>不叫軍人海巡署艦艇也不叫做軍艦<"軍"艦>二字 不用我說甚麼意思了吧至於位置該管主管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簡稱海巡署)是中華民國海域及海岸巡防機關,隸屬於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負責巡防海岸、領海、鄰接區及專屬經濟海域等,並執行查緝走私貨物和毒品、犯罪逃亡等治安事務,為執法與巡防救難工作的司法警察。署內人員編制,主要由警察、軍人、海關人員或其他公務人員組成(政風單位除外)。 海巡署平常不負責軍事任務
freedomhome wrote: 主要由警察、軍人、海關人員或其他公務人員組成(恕刪) 你沒有看到這段話嗎? 102樓都說派出千噸級的臺東艦,不算軍艦,難道是觀光船, 海巡志願役,光聽到就知道是軍人,出事的地點要不要標在你的地圖上呢
漲翻天 wrote:你沒有看到這段話嗎?(恕刪) <軍>艦你自己去查軍艦的定義我不教了真的很累還千噸級台東艦---這玩意跟我說<軍艦>二字??=============軍艦<軍>用艦船,簡稱軍艦,是列入<海軍>或其他軍兵種編制,用於完成戰鬥任務和保障任務的戰鬥艦艇和特種艦艇,現代軍艦一般裝有飛彈、火炮、魚雷、水雷、反潛武器==================台東艦1000噸級巡防救難艦,為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依據「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建造之巡防救難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