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原定於2000年實施,後俞國華內閣決議提前至1995年,[4]繼任的李煥內閣進一步研擬提前於1994年,但並未裁定,[5]李內閣就總辭。1990年,新任行政院院長郝柏村正式指示全民健康保險提前於1994年辦理。[6]此期程也為繼任行政院院長連戰遵循。[7]1993年12月,行政院衛生署成立中央健康保險局籌備處。 1994年7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全民健保正式獲得民意授權,得以展開最後準備。行政院長連戰預期將在1995年1月1日正式實施。但因勞工等團體的疑慮與抗議,立法院遲至1994年12月23日,才通過《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並在當月30日經總統令制定公布。也因為立法程序遲未完成,原定實施日期必須延後。1995年1月1日,行政院衛生署正式成立「中央健康保險局」,首長職稱為「總經理」[8]。1995年3月1日正式全面實施「全民健康保險」。郝柏村是全民健保的推手之一喔你們這些整天消費亡者的人看看你們的主子為台灣做過甚麼還有王浩宇有天如果你升天了相信這句話很多人會還給你的當然前提是你當時要還有版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