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新北市汽機車退出騎樓當真 ,也請同步“拆除一樓外推佔用騎樓當客廳”並針對“佔用騎樓營業”開罰!

若新北市汽機車退出騎樓當真

也請同步“拆除一樓外推佔用騎樓”且對“佔用騎樓營業”開罰!

否則就是圖利特定人~ 一樓佔用騎樓




每每看到,媽媽推baby車,老人家走路慢

又因一樓外推佔用騎樓當客廳,或佔用騎樓營業

讓行人只能走在單線道馬路上,真是有夠危險!

歷來藍綠政府對一樓佔用騎樓通行區都不聞不問,令人生氣!

recyko wrote:
若新北市汽機車退出...(恕刪)



大力支持,侯市長加油加油,汽機車全面退出,佔用騎樓,人行道,都是公德心不足,請各位新北市市民1999給他用力打下去

侯市長,支持您默默把事做好做滿,新北市市民看在眼裏

另各區代表,里長,沒有理由花大眾稅金,蓋好人行道,讓一些廢爛機車佔用,久久騎一下,放在生灰佔路

請停在付費的汽機車車位,各有路權,互相尊重
recyko wrote:
否則就是圖利特定人~ 一樓佔用騎樓...(恕刪)

圖利特定人?
騎樓你有出錢買嗎?
別人買房子的時候需要憑空拿一筆錢買騎樓,你在那邊不花一毛錢還說別人佔用別人自己花錢買的土地。

真的這麼有心,先拿錢從自己家附近的騎樓開始買,買了再開放給路人。
還是說「我不能在騎樓停車,那其他人也不能使用騎樓」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圖利特定人?騎樓你...(恕刪)


騎樓外推:騎樓為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至道路境界線間之空間,
在上方有樓層覆蓋者稱為騎樓, 在騎樓搭建鐵捲門即屬違建。



騎樓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理中的道路,依據同法第82條之規定,
在道路堆積、放置、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可處行為人1200元~2400元的罰鍰

商家將商品占用騎樓或攤販、機車行將待修、待售車輛佔據車道、人行道;
民眾(尤以一樓之住戶為最)以各式障礙物違規占用作為停車空間以為私用,
導致市容凌亂、影響交通安全,諸如此類統稱為路霸。

您可利用下列方法通知我們處理:
1.向警察局110報案系統報案或通知派出所警方前來處理 。
2.以書面或電話聯繫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電話:22255999轉9) 或免付費專線0800261077檢舉。

新北市政府關心您!
recyko wrote:
騎樓外推:騎樓為建築...(恕刪)

果然,講到要出錢就喜歡搬法條,「你看,政府說這條路是大家的,就算你花錢買下來還是要讓大家用,我不需要出任何一毛錢,反正吃虧的是一樓,不是自己,當然不會有問題」

騎樓問題的根源是購屋綁定騎樓,然而對沒有買到騎樓的人來說,便宜能佔就佔,自己不買騎樓開放,也不願意要求修法禁賣騎樓,也不願意要求政府出資市價購回。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果然,講到要出錢就...(恕刪)


這麼不服法律、愛計較、不爽被人佔便宜的人

法條幾十年來都是這樣定義騎樓公用

又不是你買了才改的!

不知是因鬼架著你買,所以非買一樓不可嗎?

有人的私有地被開路不打緊,後來還被劃為既成道路的

這不是虧比你大?地主不爽可以封路嗎?違法!

其實你一定也用過這種路!



好似在市場攤上明明一堆完好的西瓜不買

偏要挑一顆破的買,告知你破的沒比較便宜還缺一角

偏偏還是要買回家,吃完才不爽找賣家理論西瓜缺一角?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圖利特定人?
騎樓...(恕刪)

你的騎樓拿出來賣呀?敢不敢
recyko wrote:
這麼不服法律、愛計較、不爽被人佔便宜的人
法條幾十年來都是這樣定義騎樓公用
又不是你買了才改的!
不知是因鬼架著你買,所以非買一樓不可嗎?...(恕刪)


你家房子買的晚,幾十年前各方面都有所不同,早期政府對騎樓的態度是所有權人可以使用,只要留一個可供正常通行的道路即可,所以即使綁約購買,也沒什麼人在抱怨。
機車停騎樓的法規也是,幾十年前沒有什麼騎樓禁行機車,汽機車也相對少,所以很多人都對停在騎樓沒有太大怨言。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新大樓都喜歡蓋成退縮式。


我就問問你,

「若新北市汽機車退出騎樓當真
也請同步“拆除一樓外推佔用騎樓”且對“佔用騎樓營業”開罰!
否則就是圖利特定人~ 一樓佔用騎樓」,

為何一定要把這兩個綁在一起?
為什麼要把別人拖下水?
是不是沒位子停車了,不高興別人還以別的方式使用?

recyko wrote:
若新北市汽機車退出...(恕刪)


歷來藍綠政府對一樓佔用騎樓通行區都不聞不問,令人生氣???

媽呀新北藍色執政已經多少年了? 還在綠色勒
要不要牽托荷蘭統治台灣的時候。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為何一定要把這兩個綁在一起?
為什麼要把別人拖下水?
是不是沒位子停車了,不高興別人還以別的方式使用?...(恕刪)


我沒有機車

汽車停大樓B3機械車位


我的看法是:若政府搖著“汽機車退出騎樓,還給市民一個方便、安全、美觀的空間(通道)”這面大旗

成功執行把汽機車趕離騎樓,但只做半套卻可能造成更糟的後果~

空出來的騎樓變客廳(騎樓沒了)、騎樓擺滿餐桌椅(新聞報過走騎樓被嗆)、

騎樓堆滿廢輪胎(火災公安+無法通行)、增建隔間牆(無法通行)⋯⋯等


搞得連原本騎樓停滿機車時的窄小通道都沒了⋯⋯

這不是把漏尿的醫成漏糞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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