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倒數!自救會寄25萬連署:絕不接受!4/21凱道嗆聲


30公分 wrote:
距「汽車運輸業管理...(恕刪)
有空去對岸看看,人家是怎麼做到網約車和出租車和平共存的。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小黃領了一堆補助跟減免,還在靠杯?

去路上問看看人民對小黃的觀感,就知道為啥Uber會存在
坦白講我不怎麼喜歡uber(台灣官方)..這再討論

不過台灣小黃品質之差真的已到無政府狀態,
最欠缺的就是嚴格控管及淘汰機制,
這種第三世界國家的小黃品質還有臉得到補助
政府也真敢給
長年下來然後這個無三小路用的政府又不敢管
小黃的8萬張票是命根子嗎?
藍綠都不敢碰嗎?




街角的癡漢 wrote:
不過台灣小黃品質之差真的已到無政府狀態
真的
30公分 wrote:
距「汽車運輸業管理.,「尤其有二年前告訴我們合法,現在又不認帳,修法要我們失業的政府,我們不會被騙第二次!」 .(恕刪)

是的
2年前為了UBER政腐開了後門
增加了"多元化"計程車的開放
基本上就是為UBER開方便之門了
但是
UBER秉持著
I DONT GIVE U(TAIWAN)A SHIT!
根本不鳥你中華民國政腐
一副我就是先進
我就是領先

你TMD合法8萬計程車
牽連50萬人的生計
將來失業造成的社會問題
乾我TMD屁事
拎北就是爽酷炫
開名車還可以尬美眉
考營業登記證把車噴地獄黃的都是白痴
我最聰明

腐敗的政腐
加上
貪便宜的台灣人
加上
擺爛的計程車司機

造就了今天腫捅腐前的局面
stockholm wrote:
一副我就是先進
我就是領先...(恕刪)
UBER確實先進
確實領先
Uber司機不滿修法 兩百輛車凱道排字「103-1 NO」

交通部2月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落實租賃業者時租計費,嚴重衝擊Uber生意,由Uber駕駛組成的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自救會,號召萬人下午上凱達格蘭大道,出動200輛車輛排成「103-1 NO」字樣,以行動向交通部喊話。

因認定UBER與租賃車業合作,卻從事計程車業行為屬違法,交通部2月預告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即俗稱Uber條款,要求租賃車輛得巡迴攬客、且需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最低起租時數為一小時等,引起廣大代僱駕駛不滿,下午3時將有萬名司機、千輛Uber車輛上凱道抗議。

據了解,先前自救會已向代僱駕駛調查所屬車輛顏色,目的就是為了在下午以排字拒絕103-1修法。

現場參與人員說,將有200輛車合力排出「103-1 NO」字樣,參與的車行及司機提早在上午8時就至指定地點集合,進行場地布置及演練。

Uber昨也發出通知,為維持平台服務品質及使用體驗,今天下午1時3分至晚上7時,全台Uber暫停服務。

現場人員表示,「103-1 NO」字樣全是人工排線,當場用皮尺測量間距,上午10點前會排完,其實格線昨天就畫好,礙於連夜大雨被沖洗掉;場外則會停放800輛以上Uber,並當場發放5000件活動T-shirt,讓場面看起來更團結。

按照流程,活動正式開始後,除了以車輛排字表達訴求,自救會幹部、平台代僱駕駛代表、小客車租賃業公會理事長、Uber總經理人輪番上台講話,時代力量科技長蕭新晟也會現身力挺;叫車吧創辦人、行政院前院長張善政則以影片支持平台代僱駕駛捍衛工作權。

另外,視障街頭音樂家胡洋清和導盲犬Nico及多位消費者同樣會現身,訴求是請政府不要把Uber趕走,同時是消費者連署支持撤回修法的文字留言影片首播。

目前Uber在台灣註冊用戶約有300萬人,實體加網路已超過25萬人連署,其中多為消費者支持。

雖然民眾響應熱烈,據了解,內部仍對修法感到不樂觀,他們預期交通部長林佳龍這周內會做出決定,結果傾向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所提,希望9000多輛租賃車加入計程車客運業,採多元化計程車模式,車身也無需漆成黃色;若要搭乘超過一小時的車程,可透過Uber媒合租賃車,若只是短程路途,再透過Uber媒合計程車。

說真的一堆人說小黃差...是刻板印像還是?

要開小黃, 一般駕照不行, 要再取得職業駕照
然後一開始還得要靠行, 想就自己開個車, 心血來潮時來個孤狼式犯案還不行
最後因為是職業駕駛, 若肇事, 還要受肇事加重其刑的規範

一直說uber素質比較好?
那上面的這些要求, 不要求更多, 一樣的底限也應該要遵守吧 ?

不然我覺得, 事實上反而應該是 小黃素質好但包裝差; 而uber是包裝好但素質差 ...
dudance wrote:
說真的一堆人說小黃差...(恕刪)

你的結論跟我親身的體驗完全相反就是了,所以我依然支持uber直到計程車也有退場機制

dudance wrote:
說真的一堆人說小黃差...是刻板印像還是?

要開小黃, 一般駕照不行, 要再取得職業駕照
然後一開始還得要靠行, 想就自己開個車, 心血來潮時來個孤狼式犯案還不行
最後因為是職業駕駛, 若肇事, 還要受肇事加重其刑的規範

一直說uber素質比較好?
那上面的這些要求, 不要求更多, 一樣的底限也應該要遵守吧 ?

不然我覺得, 事實上反而應該是 小黃素質好但包裝差; 而uber是包裝好但素質差 ...(恕刪)



小黃:
職業駕照,
執業登記證(其中主要難考就是要大地區路線熟 從A點到B點 要可以寫出正確合理行經路線),
需先靠行,
輕罪可重罪者不可(最近政府又要解禁放寬部分重罪)
保險僅是車行代保簡單保額...等
免燃料稅
加油補助
一般新購車較自用車便宜
新法購車補助15萬~35萬
許多停車場一小時免費
政府提供有司機專用休息中心

沒有客戶司機互評評分制度



UBER:
職業駕照
靠行租賃車行
重度保險(一般之外還需高額乘客意外險,超額責任..)
執業登記證(科技進步靠GoogleMap 不用死背路線 還有即時路況 相信不少小黃也重度依賴中)
需良民證(無犯罪紀錄)
需監理所核發無重大肇事紀錄
車輛須3年內車
隨時APP驗證本人並隨拍上傳始可開機
起始路線APP紀錄詳實
搭車時APP隨時可查行駛中路線

[重點]評分制度 (客戶司機互評 低於4.2分不得駕駛)
這制度造就

司機親切客氣
車輛整潔無異味
服務周到
駕駛平穩舒適
客戶不滿時,當下即可給於低星負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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