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shin wrote:
你為何無視選擇性的...(恕刪)
上面判決書都給你了
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
一個違法的東西就擺在眼前
當然先辦了
沒有情報資訊要一個一個工地查??
等有多餘人力再說
拜託雄粉快去檢舉好嗎
就跟我舉的闖紅燈一樣
你以為警察隨時幾十人幾百人在待命抓闖紅燈?
心存僥倖就無視小惡繼續作奸犯科
以為輪不到自己
難怪會說出超速&跨越雙黃線是合理的這種話...
這是什麼想法阿
三等公民 wrote:
竟然有問題就拆掉啊...(恕刪)
三等公民 wrote:
有弊案當然就可以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