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管偷渡-認定管中閔違規兼職 監院通過糾正教育部、台大

果然內幕不單純,政府早該公布事實讓全民知道為何要卡管的背後因素。
figo1958 wrote:
果然內幕不單純,政府早該公布事實讓全民知道為何要卡管的背後因素。
不知所云?

吳茂昆在東華校長任內,兼職卻沒提出申請,情節更嚴重
被檢舉後,馬政府的教育部也只要求補正程序

拔管是先射箭再畫靶,先拔管再找理由
一個理由被打臉,再換一個理由...
管中閔依台大的行政慣例兼職,哪條規定說不能當台大校長?

你只有顏色,沒有黑白?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16日)針對台大校長遴選事件,糾正教育部與台大。由於對台大的批評又與教育部先前「拔管」理由類似,因此外界輿論多認為,這是「英系」監委在替蔡政府「拔管」行為背書。

不過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強調,當時委員會也確認:教育部對於陽明大學與台灣大學二校校長遴選案之處理是雙重標準,將依監察法規定,請教育部長率相關主管人員赴監察院接受質問。

監察院指出,教育文化委員會16日上午討論台大校長遴選案時,認為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一樣有未揭露、迴避之問題,確認教育部對於二校校長遴選案之處理為雙重標準,對於教育部是否有藉故敷衍、推責、延宕,或不為適當之改善與處置等情事,將依監察法第25條、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0條之1規定,請教育部長率相關主管人員赴監察院接受質問。

管中閔擔任台灣大哥大獨董、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而台哥大母公司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也是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之一,因此被教育部駁回。而陽明大學新選出的校長郭旭崧,去年參選校長時也擔任心悅生技的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更是薪酬委員會召集人,心悅生技董事張鴻仁甚至還是陽明校長遴選委員會的召集人。教育部因此遭外界質疑雙重標準、自打嘴巴。

郭旭崧除了同樣身陷「獨董爭議」,而且僅具備副教授資格,是以「兼任講座教授」身分被推薦遴選,但此頭銜不同於一般的正式教授,沒有經過教評、審查的程序,因此也引起爭議。今年3月15日,監察院對此通過糾正教育部,並批評此例一開,形同「誰都可以當大學校長」。

監委仉桂美及王美玉表示,教育部對於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與相同情形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案,適用法令標準明顯不一,明顯為雙重標準。因此將依監察法規定,請教育部長率相關主管人員赴監察院接受質問。

https://udn.com/news/story/6928/3315064?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要玩一起玩
venturerotel wrote: 
張武修委員
屆次...(恕刪)

幫補:
時代力量所提名的立委,台獨立場鮮明,任監察委員後,申請自動調查案子比較有名的有:
.日本核災食品進口相關報、查驗管理機制是否確實執行:https://tw.news.yahoo.com/投書-監委張武修何以球員兼裁判-160000887.html

因為張武修委員承攬自衛福部的包案「受輻射影響食品之人體健康風險評估」,調查日本核災食品根本就是來球員兼裁判,嚴重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因此有人認為讓嚴重利益關係人的張武修委員來拔管,根本就是光頭指著月亮笑禿驢,拔管之前先把自己給拔了

.中國籍男子闖越桃機管制區:中國籍男子闖越桃機管制區 監委張武修要查

.奧運代表隊為何叫中華台北:【監委好忙】奧運代表隊為何叫中華台北? 張武修要調查

參與奧運代表團名稱版本多 監委張武修要查
一堆人搞不清楚監院「通過」糾正不是兩個委員就可以通過的,
算了我知道很多人只是想罵,事實如何不重要

不過我還是要來講一下事實。

監察院並沒有對卡管案做出任何合法或不合法的指示,
只將焦點放在兼職的程序是否合法。
結論是不但管仲閔兼職不合法,高達七成的台大教授兼職都不合法。
這不是在打管,也不是在打藍,偏綠的台大教授一樣中槍。
而且這種小瑕疵的歷史共業根本無法推翻管案。
所以不要用自己藍綠的框架來看事情。

但是這件事有可能成為卡管案的轉捩點,
從對管有利變成對管不利。
原因在於台大校方的回應太令人失望,
管仲閔的申請程序明明只是小小的行政瑕疵,
台大卻要粉飾成程序完備。是沒錯啦,程序完備但是晚來幾個月。
然後說台大沒有任何問題,
然後完全無視監委指出的台大教授兼職高達七成程序不合法這件事。

這件事也讓我開始認同偏綠教授方指控的「有勢力把持行政體系」,
台大校方其實沒想像中的那麼清白。

如果綠方對這一點窮追猛打,
直到台大校方承認程序瑕疵,
風向就有可能開始對管不利。

承認歷史共業有這麼難?
到底是為了什麼要這樣狡辯,我實在想不通。

管仲閔聰明的話就不要再派助理出來亂咬監察院,
那很難看,只會讓自己更不利而已。
自己出來承認當初有小疏忽,危機就能落幕。
如果順著台大校方的說法硬凹全程無瑕疵,
恐怕風向會逆轉。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yuffany wrote:
一堆人搞不清楚監院...(恕刪)

其實拔管案不就是「吹毛求疵」的實際案例,畢竟你自己都說了
yuffany wrote:
管仲閔的申請程序明明只是小小的行政瑕疵,

而且監察院怎麼判其實不重要,因為監察院根本沒有實權,就像科批五大弊案最後是移送法務部監察院,而不是移送實際有調查起訴權限的檢調單位。


yuffany wrote:
這件事也讓我開始認同偏綠教授方指控的「有勢力把持行政體系」,

好笑的是這些教授則對國家機器公然干預大學自治視而不見。當年一堆綠的發動自由之愛學運,口號就是「學術獨立!」「大學自由!」「還我自治權!」,對照現在拔管動作,真是諷刺到不能再諷刺了。


拔管案要類比的話,就像一個學生考了99分結果教授揚言要他重考,不然就要當掉他,因為他寫錯一題,明顯有小小的瑕疵。腦袋正常的人都知道這教授如果不是頭殼壞去就是擺明要惡整這個學生。
https://tw.news.yahoo.com/15位法官全判有罪-民進黨謝系大將涉收賄-夕無罪定讞-215012867.html
法院現在是民進黨開的,真的是好棒棒

葉部長不是要做有溫度的溝通,自己承認一下歷史共業如何

有本事就全查,政府查一下歷史共業,就從葉部長大陸講學查起,有這麼難嗎?

監察院是無牙老虎,沒人鳥它,只是有人要拿著雞毛當令箭,來推重啟遴選拔管,面對這種針對性的攻擊,自己承認疏忽,別鬧了,誰會笨得中計阿?
yuffany wrote:
一堆人搞不清楚監院...(恕刪)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這是菜政府要打管
那一條法條說兼職不能當校長的?沒有吧……那為何菜政府拿這條卡管呢?
監察院也只糾政教育部跟台大,請問其它大專院校呢?不也一樣的情形
更利害的是菜政府自己的官員還變本加勵,功德院還力挺這怎麼說?
監察院這時出來就是要說…呀…管跟台大都不合法啦,所以管絕對不能當校長……但……那條法條說不能當校長的?沒有耶!

呆灣人真好騙,時間久了就忘了之前這些人的嘴臉

至於是不是一、兩個監察院委員通過就通過根本不重要
去看看名單上那個不是的?
說不是當打手………聽不下去啦!!!

yuffany wrote:
結論是不但管仲閔兼職不合法,高達七成的台大教授兼職都不合法。
這不是在打管,也不是在打藍,偏綠的台大教授一樣中槍。
而且這種小瑕疵的歷史共業根本無法推翻管案。


不合法的法源依據
從年初到現在似乎從未被提出來
只是一直說不行不可以,或是說什麼105年之後改了
但是從來沒有正式引述過條文
若是您知道違反哪條規定麻煩提供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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