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客4112 wrote:
得由輸配電業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分攤;其分攤方式,
我看到的是沒有得咧?!
從這邊似乎是舊版本??
行政院的版本看來是有得.
stunmaker wrote:
我根本不想回答見仁見智,感覺定勝負的問題.
就好像你拿數據去說服藍營的人"蔡總統愛台灣"或說服綠營"馬總統不賣台"是完全不可能的,
我絕不浪費時間做這個事情.
stunmaker wrote:
這麼說吧,假設風電導致漲0.25塊電費,政府能否說:
我們照樣漲0.25元,但不作風電,把電費收入轉去做王姓電盲力推的醫療產業?
你認為合法嗎? 如果不合法,行不通,不可能...
又何來一兆新台幣(電費)發展所謂醫療產業呢?? 發大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