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太太任美玲名下的集合住宅,因租給文化大學當成「大群館」學生宿舍引發爭議。當初代表和任美玲簽約的前文大校長吳萬益發出聲明指出,當時任美玲堅持租金每年要調漲5%,否則不肯出租。任美玲以又昱公司名義在文大附近一塊土地興建集合式住宅,自2011年起出租給文化大學做學生宿舍(大群館),第一年開價1500萬元,並要求每年調漲5%租金,為期15年的合約光租金收入就超過3億2000萬元。對於外界批評此舉罔顧學生居住安全及居住正義,又昱公司委託律師陳佳瑤回應,簽約時有與文化大學進行租金協商,過程也符合市場經濟法則。不過當初簽約的前文大校長吳萬益卻聲明,是任美玲堅持不每年漲5%就不出租,文大才不得已接受。吳萬益表示,2012年文大校內已有將近400餘位境外學生,境外生均要求住宿,特別是大陸生的招生前提為「必須提供學校宿舍」,否則不得招生,因此興建及承租宿舍成為文大不可逃避的問題。當時他與幕僚討論後,決定以承租宿舍做為短期做法,改建大忠館為學生宿舍則是長期目標。因此,當時考量過附近多個地點後,決定選擇承租「大群館」,吳萬益表示,在與任美玲議價的過程中,他曾提出以囤售物價指數做為每年調整租金的基準,但任美玲堅持每年要調整5%,否則不肯出租,並表示文大可每年檢討,如果覺得不合適,可提前一年通知解約。文大經過內部討論後,認為如果不承租,下一學年度陸生及外籍生的招生會受到很大影響,所以最後決定承租,但是以短期承租為考量,並立即啟動校內大忠館改建為宿舍的規劃工程。吳萬益表示,在他任內積極以改建校內大忠館做為長期目標,希望改建完成後,學生能從大群館移回校內,就不必再付高額租金,當時曾與設計廠商召開數十次規劃會議,不過在他卸任後,此案可能因其他考量而未能興建。
所以呢?哪裡違法了?不想漲租可以找其他地方啊。人家菜xx祖墳都可以違法超出規定範圍了。裡面也提到如果覺得不想租了,文大可每年檢討,如果覺得不合適,可提前一年通知解約。一年蓋不好一棟房子?有心沒心而已吧?怎麼看都是文大高層本身的問題。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合約上還註明,文大若要求解約,要賠償1200萬。這麼苛刻的約,真是喪權辱國... 條件這麼差,當初為何要簽?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當時考量過附近多個地點後,決定選擇承租「大群館」 所以會選擇「大群館」是幾個地點是以「大群館」條件最好?還是吳萬益校長圖利「大群館」?那吳萬益要不要出來解釋解釋?沒事,請婉君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