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的文化大學宿舍解決方案出現了

是那個違法租屋房東還在狡辯賺大錢 用住宅申請但做寄宿舍使用說成是合法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二條明訂如下 →→→→ 二住宅:專供家庭居住使用之建築物。七寄宿單位:供一人以上居住使用,而無個別廚房之建築物。 八寄宿舍:含一個以上寄宿單位之建築物。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七條在第二種住宅區、第二之一種住宅區、第二之二種住宅區內得為下列規定之使用:.... 可以看到第七條內完全沒有第二條七及八項相符合之組別

建管處的檢查僅是對於建築物使用執照圖之現況內容做檢查,而不是對使用內容做檢查,當然會解釋成是合法,如果對現況使用內容做檢查,就不合法了

只要問這個案子的房東為何不敢去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或是問台北市政府這個案能不能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成寄宿舍,一切就真像大白了。

現況內容就是拿原始建築使用執照圖去檢查,圖裏面完全不會有床位。

完全是以住宅申請,用住宅方式檢查公安,當然是合法的,因為建管處只能用使用執照圖按圖檢查,又是用住宅法規在檢查當然合法了。

除非有人檢舉才會去查報。可以由是否有人去檢舉違規使用但被壓下來沒續辦的公文記錄。就知道又是誰說謊了。


http://www.laws.gov.taipei/lawsystem/wfLaw_ArticleContent.aspx?LawID=P13B1002-20110722&RealID=13-02-1002


侯友宜的文化大學宿舍解決方案出現了

侯友宜的文化大學宿舍解決方案出現了

侯友宜的文化大學宿舍解決方案出現了

侯友宜的文化大學宿舍解決方案出現了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
是那個違法租屋房東...(恕刪)

要解決誰?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
是那個違法租屋房東還...(恕刪)


房東租屋給二房東,二房東隔小套房出租

請問是房東違法,還是二房東違法?

還是要像管案一樣,全台所有租屋大清查?

還是蘇貞昌要拿自己的錢,

蓋一棟綠營口中居住正義的宿舍(1人三坪,學期17500),

用更便宜的租金(低於1500萬,又不能每年調整)租給文大?

什麼叫做侯友宜的,是侯友宜的老婆的娘家給他的老婆的,為什麼不是我的,哈哈哈
以前不知道娘家的財產可以拿來凹
民進黨的奧步真是與時俱進啊

Dwing wrote:
房東租屋給二房東,...(恕刪)

xyz.mobile wrote:
以前不知道娘家的財產可以拿來凹
民進黨的奧步真是與時俱進啊


進步是叫假的?

1.堅持
2.不要臉
3.堅持不要臉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
是那個違法租屋房東還在狡辯賺大錢...(恕刪)

樓主說違法就是違法?
請問樓主是那位?????

台北市相關的主管單位都還沒說違法, 樓主是那位?

里斯特 wrote:
台北市相關的主管單位都還沒說違法, 樓主是那位?


點播首歌讓大家消消火

如果嫌光頭蘇的民調掉的還不夠多 就繼續硬拗亂講吧
標準的把人民當白痴,上下兩學期扣掉寒暑假一共九個月,兩學期(一年)18200X2=36400每個月租金36400除以9=4044,如果寒暑假宿舍不用清空也不用搬動的話⋯⋯等於每個月租金成本變成36400除以12=3033
(如果還包水電又有網路的話⋯⋯)
試問一下在台北市裡面陽明山上這樣的租金叫高?叫暴利?
怎不說資進黨的信徒都是低能兒呀!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
是那個違法租屋房東...(恕刪)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
是那個違法租屋房東還...(恕刪)


都發局都不敢認定違法了 你說違法就違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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