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七車主被控危駕妻:難道要橫死街頭?

蠟筆小鑫 wrote:
支持..........(恕刪)
小老百姓的心聲!

大人物會不以為然的
anthonykang wrote:
車窗全部被砸破
老婆小孩有生命危險
還只能撞一下呦
大家都好理性喔
大家邊吹冷氣邊看01回文,一定很舒服
...(恕刪)


大7 不只是撞一下
影片裡
正面撞完 再倒車用後面撞

講白一下 只有正面衝撞之前 有四個87在
有生命危險

倒車的時間很長
絕對足夠的時間及環境辨斷


中和小黃 wrote:
你這叫上帝視角
電腦前看影片得知危害生命的立即性已消失...(恕刪)



法律 就是上帝的視角
事後
用旁觀者的角度 來決定 是非對錯

不是我不合情理
只是法律 本就不是用情的地方 (除了台灣)
講白點,任何危及自己性命安全的反制行為,就算是殺了對方都不過分,法律刑責那是事後才要去考慮的事情,大7車主的行為個人認為剛剛好而已!

roachc wrote:
因為大七他湊巧碰到四個峱種
自己車被撞(又不是要撞人快閃)就嚇得尿滾屎流
您也是事後諸葛





一會說是威脅,一會說人峱種



搞得我好亂啊!




下次若碰到相同情況



鄉民或許可用C4清空週圍50公尺的人畜



最後再由警方頒發好市民獎



這樣就不是事後諸葛了吧
roachc wrote:
是真的很理性!...(恕刪)

留下危險駕駛的證據?

台灣社會很奇怪的現象.打人的惡煞反而比老百姓更受法律保護.
模擬一下當天狀況
A. 被打, 下車理論, 結果可能被打成重傷, 妻小也遇到危險, 受的傷可能一輩子不會好.
B. 被打, 開車快逃, 那裏是東海商圈, 人車很多, 一不小心被散落的玻璃弄傷妻小就算了, 如果撞傷路人還有賠償的法律問題
C. 被打, 在車上原地不動也不下車, 玻璃都被砸碎了, 難保棍棒不會打到自己和妻小身上, 受的傷一樣可能一輩子不會好

如果這次事件大七車主要花100萬搞定, 我都覺得值得. 身上的傷如果不會好, 妻小受到傷害了, 就超過100萬了
或是不小心撞傷路人, 花的錢也不會少.
與其這樣, 乾脆用這種方法來保護自己.

綜合以上, 好奇怪的事情是: 為何大七車主好好的開車在路上, 卻要多準備100萬來賠? 或是要付出身體受傷害的風險?
法律保護了我們甚麼? 那乾脆當惡煞算了.

撞車人會受傷的,還可能激怒對方,如果車子撞損了開不動,根本讓自身陷於險境。

這個大七車主根本不把妻小的安危當一回事,還講得那麼好聽。
旋轉木馬 wrote:
綜合以上, 好奇怪的事情是: 為何大七車主好好的開車在路上, 卻要多準備100萬來賠?...(恕刪)


您的選項
明明有不用賠一百萬的可能啊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justinzhang wrote:
敢做要敢當啊!只要四...(恕刪)


支持你的看法!!

大七危險駕駛不該有疑慮。

但是四屁孩應該用謀殺, 恐嚇, 或是類似的刑事案件起訴才對。

JasonQ wrote:
但是四屁孩應該用謀殺, 恐嚇, 或是類似的刑事案件起訴才對。...(恕刪)


他們只是毀損私人財物而已,刑罰不會比那個大七車主高。

那個大七車主很怕沒錯,但不能因為他反應過度,就說別人犯了甚麼重大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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