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推銷員 wrote:
馬英九的3600是無限倍啊!
1000換3000是3倍。
1000換3600是3.6倍。
1元換3600是3600倍。
0元換3600當然不會下降成3.6倍,而是無限倍。

所以說政府說3倍,是正確的。
你只能說政府很會包裝,但不能說他錯。


政府好棒棒 只因政府"說對了" ?會基本乘法?

納稅人每年花那麼多錢,只為了請一個會基本乘法的行政院長?
MICROKIA wrote:
為何不乾脆直接發2000...(恕刪)

因為蔡政府有馬政府時消費券的心魔,所以根本不敢發2000元的振興券!

發下去之後,結算的結果一出來,兩任政府的政策就可以對比得一清二楚,蔡政府肯定是怕會比輸的!

而且若是政策做法完全相同,產生的經濟效果也等比例的相同,在野黨仍然可以酸蔡政府「照抄政策」乾脆給國民黨執政就好了!民進黨繼續在野吧。
MING510 wrote:
樓主說得確實如此..(恕刪)

那個號稱「民主」的政黨,他的邏輯是,我們是「民」牠是「主」…
jiangbruce888 wrote:
看來看去,還是Y大才...(恕刪)


學的沒有很好啦^_^

經濟學基本都是理論,假設一堆變數不變然後做推論。

但看來這次紙本三倍券能用的地方還挺多的,這樣規避替代效用的作用就破功了,加上金額又小,又要百姓先掏出1000振興經濟的效果應該真的不大。

比較消費券跟三倍券,國民黨對人民比較大方。

駡歸駡,大家都別忘去領,尤其是有繳稅的大大們,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手頭緊的就拿去交學費、加油、繳水電瓦斯,手頭寬鬆的就去旅遊,看電影享受一下吧。
想出 拿1000元來買2000元的人..
就是耍些小聰明罷了,因為金額太
少了[誘因太小],起碼也要人民出
1萬元或5000元買2萬元或1萬元,
[最起碼要比馬前政府當時3600元多]
還有一些效果..又發不起2萬元或
1萬元,其實振興經濟效果不大,
最後做個經濟學實驗品草草收場了..

雖然大方向有些質疑,但參與發放的
工作人員是辛苦的,還是值得鼓掌讚揚的..
這是 宜蘭礁溪某飯店的優惠⋯⋯

【安心旅遊補助再折1000元】
【振興三倍券加碼優惠請點我】
1.持1000元振興券,現場加碼折抵房費300元
2.持2000元振興券,現場加碼折抵房費700元
3.持3000元振興券,現場加碼折抵房費1000元,再贈1000元住宿抵用券乙張,限下次入住使用。

⋯⋯⋯⋯

3000振興券折1000元現金?
那折的1000元 不就是我原本拿來買3000振興券的嗎?
很愛玩弄智商的概念嗎?⋯⋯
我給政府1000元 換3000元的振興券
飯店用我的3000元振興券去換3000元現金
再贈我1000元的下次住宿扺用券

飯店 倒賺了1000元

我還是花了1000元 到底得到 什麼優惠?
caraxist wrote:
這是 宜蘭礁溪某飯店(恕刪)

你沒有得到其他任何優惠,從頭到尾你只得到一張下一次住宿的一千元抵用券!

但若是抵用券有期限,期限已過失其效力,那麼你本次住宿的消費,則沒有得到任何優惠了!

反而住宿業者憑著你的3000元振興券,向政府兌付還現的時候,業者反而倒賺你2000元
(相當於你給政府繳的稅,提撥給你個人3倍券的預算)!

3倍券政策造成住宿業者變向漲價的畸形狀態。
a0980000056 wrote:
反而住宿業者憑著你的3000元振興券,向政府兌付還現的時候,業者反而倒賺你2000元

振興券不是本來就是要幫助實體業者賺錢的嗎?
然後如果業者提供給你的住宿服務,有3000元的價值,那也是他正常工作賺來的不是嗎?
你願意把3000元振興券花在這間住宿業者,他也提供給你價值3000元的服務,有啥好嫌的?
但如果你給了3000元振興券,結果對方提供的服務根本就是1000元爛貨,那請務必分享一下,讓大家別踩雷,這次別踩,以後也不踩,讓他倒。
惡魔推銷員 wrote:
振興券不是本來就是要幫助實體業者賺錢的嗎?
然後如果業者提供給你的住宿服務,有3000元的價值,那也是他正常工作賺來的不是嗎?
你願意把3000元振興券花在這間住宿業者,他也提供給你價值3000元的服務,有啥好嫌的?
但如果你給了3000元振興券,結果對方提供的服務根本就是1000元爛貨,那請務必分享一下,讓大家別踩雷,這次別踩,以後也不踩,讓他倒。



那就請業者刪除優惠這兩個字
我怎覺得業者都學這個政府誇大其詞
大家都在玩詐騙?
caraxist wrote: 那就請業者刪除優惠這兩個字...(恕刪)

可是業者說你拿3000振興券,可以抵4000元房價欸?這樣用優惠形容並沒有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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