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推銷員 wrote:馬英九的3600是無限倍啊!1000換3000是3倍。1000換3600是3.6倍。1元換3600是3600倍。0元換3600當然不會下降成3.6倍,而是無限倍。所以說政府說3倍,是正確的。你只能說政府很會包裝,但不能說他錯。 政府好棒棒 只因政府"說對了" ?會基本乘法?納稅人每年花那麼多錢,只為了請一個會基本乘法的行政院長?
MICROKIA wrote:為何不乾脆直接發2000...(恕刪) 因為蔡政府有馬政府時消費券的心魔,所以根本不敢發2000元的振興券!發下去之後,結算的結果一出來,兩任政府的政策就可以對比得一清二楚,蔡政府肯定是怕會比輸的!而且若是政策做法完全相同,產生的經濟效果也等比例的相同,在野黨仍然可以酸蔡政府「照抄政策」乾脆給國民黨執政就好了!民進黨繼續在野吧。
jiangbruce888 wrote:看來看去,還是Y大才...(恕刪) 學的沒有很好啦^_^經濟學基本都是理論,假設一堆變數不變然後做推論。但看來這次紙本三倍券能用的地方還挺多的,這樣規避替代效用的作用就破功了,加上金額又小,又要百姓先掏出1000振興經濟的效果應該真的不大。比較消費券跟三倍券,國民黨對人民比較大方。駡歸駡,大家都別忘去領,尤其是有繳稅的大大們,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手頭緊的就拿去交學費、加油、繳水電瓦斯,手頭寬鬆的就去旅遊,看電影享受一下吧。
想出 拿1000元來買2000元的人..就是耍些小聰明罷了,因為金額太少了[誘因太小],起碼也要人民出1萬元或5000元買2萬元或1萬元,[最起碼要比馬前政府當時3600元多]還有一些效果..又發不起2萬元或1萬元,其實振興經濟效果不大,最後做個經濟學實驗品草草收場了..雖然大方向有些質疑,但參與發放的工作人員是辛苦的,還是值得鼓掌讚揚的..
這是 宜蘭礁溪某飯店的優惠⋯⋯【安心旅遊補助再折1000元】【振興三倍券加碼優惠請點我】1.持1000元振興券,現場加碼折抵房費300元2.持2000元振興券,現場加碼折抵房費700元3.持3000元振興券,現場加碼折抵房費1000元,再贈1000元住宿抵用券乙張,限下次入住使用。⋯⋯⋯⋯3000振興券折1000元現金?那折的1000元 不就是我原本拿來買3000振興券的嗎?很愛玩弄智商的概念嗎?⋯⋯我給政府1000元 換3000元的振興券飯店用我的3000元振興券去換3000元現金再贈我1000元的下次住宿扺用券飯店 倒賺了1000元我還是花了1000元 到底得到 什麼優惠?
caraxist wrote:這是 宜蘭礁溪某飯店(恕刪) 你沒有得到其他任何優惠,從頭到尾你只得到一張下一次住宿的一千元抵用券!但若是抵用券有期限,期限已過失其效力,那麼你本次住宿的消費,則沒有得到任何優惠了!反而住宿業者憑著你的3000元振興券,向政府兌付還現的時候,業者反而倒賺你2000元(相當於你給政府繳的稅,提撥給你個人3倍券的預算)!3倍券政策造成住宿業者變向漲價的畸形狀態。
a0980000056 wrote:反而住宿業者憑著你的3000元振興券,向政府兌付還現的時候,業者反而倒賺你2000元 振興券不是本來就是要幫助實體業者賺錢的嗎?然後如果業者提供給你的住宿服務,有3000元的價值,那也是他正常工作賺來的不是嗎?你願意把3000元振興券花在這間住宿業者,他也提供給你價值3000元的服務,有啥好嫌的?但如果你給了3000元振興券,結果對方提供的服務根本就是1000元爛貨,那請務必分享一下,讓大家別踩雷,這次別踩,以後也不踩,讓他倒。
惡魔推銷員 wrote:振興券不是本來就是要幫助實體業者賺錢的嗎?然後如果業者提供給你的住宿服務,有3000元的價值,那也是他正常工作賺來的不是嗎?你願意把3000元振興券花在這間住宿業者,他也提供給你價值3000元的服務,有啥好嫌的?但如果你給了3000元振興券,結果對方提供的服務根本就是1000元爛貨,那請務必分享一下,讓大家別踩雷,這次別踩,以後也不踩,讓他倒。 那就請業者刪除優惠這兩個字我怎覺得業者都學這個政府誇大其詞大家都在玩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