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十幾萬元的單車,誰會放外面?放外面的都是千把元的爛車,一堆破銅爛鐵的單車長期放在哪佔位子,然後還要砍汽機車位子給單車停?這是什麼邏輯?我個人認為,這是機車全面收費的起身砲!刪除機車格給自行車用~機車族抗議~自行車無車主登記無法處罰、停單車又不付費最後,機車停車全面收費以換取停車空間!選我正解!
台灣人愛開車,不如多弄些停車位來停,車商也樂得賣更多車,反正塞車又不是新聞,既然大家的嗜好都是買車,那就配合民族性,多做些停車位,滿了就繼續增加停車位,也許未來會成為觀光景點也說不定,一個充滿汽車與車位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