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ermin wrote:1. 租金99,只要付十個月,在中國就其實可以買一顆新的電池 台灣已經證實, 自己持有電池並不方便, 走不出續航力的半徑.能源及載具交給別人處理, 服務, 付費, 就是便利.你只要把電池和電,想像成瓦斯桶和瓦斯, 你就不會一直想著要自己持有了,在五分鐘能充滿電之前, 自己持有, 意義真的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