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無論是在開車或騎車 都看到一堆年紀較大 不然就是 還在就學(國高中甚至大學)的騎士
騎乘無牌電動機車 且各種不戴安全帽 闖紅燈
對我了解 無牌電動車不是只能在自家附近騎乘嗎?
沒有警察現場攔下的話 那違規就是沒辦法治了?
正式的說法是免駕照電動自行車
這種免駕照自行車在兩年前是貼一個雷射閃電標誌才能合法在道路上行駛
近兩年已不核發雷射閃電標誌, 改為發一個白底黑字的"電動自行車"的小牌
如果沒有閃標及電動自行車小牌的免駕照電動自行車是不能在道路上行駛的
如果非法在路上行駛, 依照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是無法可罰的
但如依照法條精神, 在第69條, 三輪以上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即行
駛道路者,處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這是詭異的地方, 只有說三輪以上
第70條 慢車經依規定淘汰並公告禁止行駛後仍行駛者,沒入後銷毀之。
所以頂多没入再罰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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