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剛 wrote:
是法律執行一致性的...(恕刪)
其實法令已經讓二行程不生產了
純通勤用的二行程只會越來越少,後面壞到一個極致只是要通勤的人也不會再修了
完全不用下禁令
剩下的30年後二行程願意保留下來的,基本上應該都有意願讓它變成經典,那就留存經典吧,歐美環保法令那麼嚴的也都這樣做,台灣就做不到?!
如果因為有危害就要禁止有的沒的
那我真的建議政府下令921以前房子強制拆除or設成危樓..因建築規範根本不合乎現在建築標準
應該沒政府會因為規範不合就強制怎樣....
tjptw wrote:
因為自己想騎,所以...(恕刪)
tjptw wrote:
何況騎二行程車是個人行為,無涉公共事務
..(恕刪)
tjptw wrote:
你在阿里山坐蒸汽火車沒問題,但在都會區就有問題。
你在阿里山騎二行程車沒問題,在都會區就有問題。有很難懂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