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nger2006 wrote:
你貼的圖是我的第二張...(恕刪)
假設這份就是GGR實作的結論, 但專利中明確提到, [圖2係沿根據本文中所描述之標的之一非限制所繪示實施例之一]
白話說就是這是假定的, 而以下這顆, 也根本100%不是圖二
而專利書中也明確說明, 圖5與圖4是一組的, 這才是類似上面的實物
[圖5係圖4中所繪示之沿線5-5取得之電連接器插頭的一橫截面圖;圖6係圖4中所繪示之電連接器插頭的一分解圖]
很明顯的, 一個有2圈, 一個有3圈, 光圈數都不一樣, 圖二跟電池座還是公公配,你怎麼會覺得是圖二??
更不用說中間還有根項目24突出頂著, 是要怎麼去塞彈簧及公公結合??而按整份專利的最近似的圖檔, 就是圖四跟圖五, 很明顯GGR內部應已有一實施案例是兩端點的, 故而提出專利申請~
請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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