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ywu1007 wrote: 所以定義是要拍到我這道的紅綠燈標示? 而不是對向紅燈標示即可? 對向紅燈代表對向來車遵循 照片影片都看得到紅燈 如果這樣還不過,那真的很無力 檢舉要成功,幾乎都要有切確的直接證據。像您這個例子,交通警察單位通常會以「無法證明對向號誌是否為紅燈」或是「無法證明對向號誌有無損壞」為由,不舉發為宜,來回覆檢舉人。就是因為這樣,無論有沒有妨礙到我,只要是惡意故意的違規,能檢舉的我一定都會檢舉。算是幫別的善良用路人也是幫自己,天知道下次我會不會被同一個違規者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