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ma8888 wrote:
李博士 : 看留下彈孔尺寸應該是鋼珠造成,經彈道分析鋼珠由左後方射入駕駛座車窗,再擊穿前檔車窗玻璃(眼拙影片中看不出前檔玻璃有擊穿),所以槍手位置應該位於路口前段,對向汽車及數台機車應該有目睹槍手犯案
我也認同Luma8888的看法,依彈道方向,不太可能由射擊時還在左前方的車輛所射出,反而是剛好給了兇手一個空檔,而讓子彈有機會找到車主的車窗。
又我覺得行兇者的目標其實不是苦主,反而是對向的那台休旅車。
苦主的車在行兇者的對方車道行駛,中間有分隔島,分隔島上有灌木,從苦主的車經過路口到被擊中,只有大約0.5秒的時間,讓兇手瞄準射擊。我覺得就算是訓練過的射手,都很難做到。
反而是再與兇手同向車道的休旅車被當作目標的機率比較大,只是行兇者的前置量抓太多了,miss掉休旅車,卻剛好擊中對向車道衝出來的苦主。
我也子細看過影片,對向的休旅車確實車窗都是關上的,應可以排除那台車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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