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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休旅 wrote:
....國外車子便宜(恕刪)
熱血休旅 wrote:
....國外車子便宜(恕刪)
這位網友的發言 我查證了一下
新加坡有擁車證 這制度是確實的 是為了管制車輛牌照的政策
但我實在沒查到日本有這制度
按照行政院交通部 運輸研究所的研究報告
作者列出日本自動車稅制 節錄如下
台灣車價 當然是貴
如果是政府的稅收 那也罷了 算是支持政府建設
問題是 你看賣的爛的裕隆還可以活下去, 市占快一半的和泰eps 每年約20 (20就是兩個股本)就知道了
消費者溢價的部分 顯然一多半都被被車商賺去
消費者 也沒辦法 除非你能要求立委諸公 立法
簡化自辦進口車測流程 降低審驗成本
比如說把安審改為 一年內歐美日新車 免審查
這樣 消費者或小車商 更容易自辦進口 才能逼迫總代理降價
這樣 120萬的寶馬 加稅運回來才150~160萬
和泰只好 把現在的車價 再打88折 或是加大台灣生產量能 以降低成本
(我想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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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動車持有相關稅費部分
1.自動車重量稅
昭和 46 年開始徵收,以客車為例,初始稅率未區分自用及營業用及重量差
異,均為每 1 噸徵收 2,500 日圓/年,至昭和 51 年產生重大變革,調整為自用客車
重量每 0.5 噸徵收 6,300 日圓/年,營業用客車重量每 0.5 噸徵收 2,800 日圓/年,該
項變革仍沿用至今。
2.自動車取得稅
昭和 43 年開始徵收,初始費率並未區分營業用與自用,均為車輛取得價格之
3﹪,至昭和 49 年將自用車調整為 5﹪營業車維持 3﹪沿用至今。
3.自動車稅
創設年度未取得相關佐證資料,以 4~5 噸貨車為例,昭和 36 年度自用貨車與
營業貨車稅費均為 15,000 日圓/年,至昭和 51 年調高稅費,自用貨車為 20,000 日
圓/年,營業貨車為 17,500 日圓/年,至昭和 59 年再調高稅費,自用貨車為 25,500
日圓/年,營業貨車為 18,500 日圓/年。
4.輕自動車稅
創設年度未取得相關佐證資料,以小貨車為例,昭和 30 年度自用與營業均為
1,500 日圓/年,至昭和 36 年調整均為 2,500 日圓/年,至昭和 51 年調整為自用車
3,300 日圓/年,營業車為 2,900 日圓/年;至昭和 59 年再調整為自用車 4,000 日圓/
年,營業車為 3,000 日圓/年沿用至今。
三、燃料相關稅費
1.揮發油稅
創設年度未取得相關佐證資料,昭和 30 年度為每公升 11.0 日圓,爾後逐年
檢討調整,至昭和 51 年度為每公升 36.5 日圓,至平成 5 年調整為每公升 48.6 日
圓並沿用至今,已近七年未調整。
2.地方道路稅
昭和 30 年開始徵收,稅率為每公升 2.0 日圓,爾後逐年檢討調整,至昭和 51
年度為每公升 6.6 日圓,至平成 5 年調整為每公升 5.2 日圓並沿用至今,已近七年
未調整。
3.輕油引取稅
昭和 31 年開始徵收,稅率為每公升 6.0 日圓,爾後逐年檢討調整,至昭和 51
年度為每公升 19.5 日圓,至平成 5 年調整為每公升 32.1 日圓並沿用至今,已近七
年未調整。
4.石油瓦斯稅
昭和 41 年開始徵收,稅率為每公斤 5.0 日圓,至昭和 45 年調整為每公斤 17.5
日圓並沿用至今,已近 30 年未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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