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a72122 wrote:
一直要硬凹說有被撞到(恕刪)
法律跟證據要講因果關係。比如說,我改輪胎,引擎壞了你就要保固,不然你要舉證因為輪胎太重拖讓引擎受損等。不能說你改了,你裝了,你如何我就不保固。什麼都不能做,什麼都不能裝,什麼都不能改的車要你何用
外面的鈑金跟裡面的漏水是什麼因果關係?後葉子板跟後行李箱跟水從縫進去等有很大的距離,因果關係非常薄弱。除非你是整個葉子撞下去換一片沒裝好。那麼就是你那一片沒裝好,拿你的維修單叫裝葉子板的技師再修好。但如果小朋友撞一下,被小石頭撞一下,小凹然後就漏水,這到底是什麼車。無法證明的事,出保就要乾脆。講什麼輕微這種魯小小的答案。就跟去派出所跟警察泡茶聊天的半天就是不給三聯單意思一樣
MONS777 wrote:
你要看你牽車時簽了甚(恕刪)
法律沒那麼複雜,也都要通規,且一般人都可以解讀解釋。重要的條例要說明和你要分項說明。
不是二張大紙說幾年保固,後面什麼附帶500頁2萬條限制條文。這種文件不會有人看,也不會有效。
另一個是不碩及既往,不能說前面法條沒寫,買了後修正新規定說你不能這樣,如Skoda什麼經銷商等規定。反正你買車當下規定什麼就是什麼
車子就是這樣,買來油門就是能踩,時速表多少踩到極限值你都不能縮缸。車子就是防雨,台灣以前氣候的雨都要能過。除非是雨超出你設計時遇過或想像中的值。
不可能說4年保,有問題拿出2萬項細節告訴你油門只能輕輕踩不能灌油門。我們家的車只能跑高速公路不能走產業道路。我們家保桿很薄防水很差,不要在足球場,棒球場,有小朋友在的地方逗留,被撞凹漏水不出保等項目
車子保固,車子不就這樣,拿來跟別家的比一下,別人家沒漏水更沒有凹下去漏水不出保的現象,然後你們家技師講一堆還法務出來盧小小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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