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台撞你的車殘值根本不到10萬元,所以他的保險額度10萬是很正常的。最可惡的是他知道你的行車紀錄器沒錄到就改口說法,好在你的影片還再所以就別客氣把車修好修滿,基本一句話回復原狀這樣就夠了。一定要讓這種人得到教訓,不然日後還會有其他人會倒楣!
嚴格算殘值問題是告上法院之後......那是另外一回事上法院前通通可以堅持恢復原狀藉此爭取較合理的賠償避免被大砍(難道你真的以為要回復原狀嗎?即使回復也沒人敢開吧)......保險公司也會去評估賠償性的犧牲與否!法院是最後一條路不是一開始人家協調會都還沒開保險公司理賠多少條件都不知道,說不定保險公司開出的條件樓主還勉強可以接受那還要算什麼殘值?.....不是遇到問題就直接開啟上法院算殘值模式論這違反常理!誇大式的30年車出來比就不予評論了jerry4567 wrote:沒有這回事,保險公司(恕刪)
jerry4567 wrote:沒有這回事,保險公司(恕刪) J大您好,好奇請問,如果我方(被追撞者)被判有肇責,為何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是因為未注意後方來車動向,以致未能即時閃躲後方來車,導致對方追撞後受傷,我要負責?這邏輯好像哪裡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