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奧迪門市前業務詐騙侵占10餘萬元, 但門市經理表示他們無任何責任?

關於這個...因為我家住桃園市...所以車子當初是在桃園買的.

但我平日都在高雄市工作...所以保養, 檢修, 改裝的事都靠高雄廠...
這個業務是高雄朋友介紹的...之前的合作都很愉快.

服務很好...3000km回廠檢查等都是他來我公司開去搞定, 然後在下
班前幫我開回來.

沒想到發生這樣的事...這個業務也是開A4 B9的, 他車子的改裝費也
不止這些錢...so...真的不懂他為何會走上此路...?...
桃園跟高雄是兩個不同經銷體系 老闆不同人

你車子桃園買的之後假使你要出保固 高雄廠也不會讓你出應該是請你回桃園廠出保固
所以你要尋求協助應該直接找台灣奧迪 得到的回應一定不一樣

詐欺你的業務是高雄廠的沒錯 不過不是因為那個業務是在高雄廠所以高雄廠可以給你那個業務還有家人的個人資料
也沒辦法幫你告那個業務詐欺

所以現在你報案了沒啊 你要協助找台灣奧迪看看吧
Audi 服務專線
為了實踐關懷車主的承諾,Audi服務專線提供Audi車主全方位的道路救援服務、各項產品、服務查詢等其他協助。
我們【一年365天,每天24小時】都有專人為你服務。此外,您若有任何車籍資料或通訊資料變更,也請儘快通知客戶關懷服務中心,以確保您能收到台灣奧迪寄送給車主的所有訊息。
Audi 服務專線:0809- 09-AUDI (2834)
sanlinhi wrote:
關於這個...因為...(恕刪)

sanlinhi wrote:
關於這個...因為...(恕刪)

樓主你都出社會這久了 最簡單原則你難道都不懂嗎⋯
舉例 我罵你 X你娘X巴 (這邊是送你娘喬巴勿誤會)
然後你不對我提告 反而要無關的微微大告我公然侮辱
這樣不對吧 法律基本常識要有
你是受害者 對 加害者提告本來就是你的權利跟義務
兩造雙方 你不告 要奧迪提告 根本奧迪也無從告起 你這種要求超乎合理範圍
我不管你知不知道 奧迪沒有事後德訂並安裝的服務 在法律前 你不知道那是你的事 不是台奧的問題
然後你要協助台奧在你沒提告狀況下 提供公司不管在職離職員工資料
像你要求那些 都違反個資法 你覺得台奧這樣做那位詐騙離職員工可以提告台奧嗎?
不要說個資 連7-11或是你家私自裝的攝影機
在沒有執法人員聯調前 你都可以拒絕的
你在這邊回文一點意義都沒有
你要台奧給資料 不如趕快報案 一報 執法人員會依據你給的
電話 戶頭 工作地點
看跟電信業者調 還是銀行調 或是台奧調 他們都不能拒絕
你到底再執著什麼
檢警調到 你先告下去 最好再假扣押 這樣有很難嗎?
謝謝大哥指示

提告...我真的不是...no...是全不懂
我可以拿著我手上的資料去警局報案就算提告嘛?

還是我要很正式的找一個律師才能提高呢?

對不起...小弟法盲一枚...懇請解答...
sanlinhi wrote:
謝謝大哥指示提告....(恕刪)

前面文章說很清楚了
提告很簡單我失智阿嬤都會
首先
1.備妥你跟他對話 戶頭匯款明細 去刷簿子 那些資料 都印出來
2.然後去你最近的警局
3.進去門口櫃檯一定會問你幹嘛 說我要提告詐欺
4.他會帶你去寫筆錄口供
5.資料都給他 花5-10分就解決
6.等法院開庭傳票
你不要認為很麻煩 一點都不會
因為找人 調資料 什麼鬼的 都是警察工作
詐欺是公訴罪 檢察官查好資料會自己提告
你想撤回都沒法撤回 檢察官會幫你告好告滿
繳這多稅養他們 你是真的被詐騙不是浪費社會資源亂提告
為何要跟他客氣好好利用司法討回屬於你的公道
你等開庭 檢察官就只會3個結果 1.證據不足或是沒有詐騙 不起訴 2.緩起訴 3.提起公訴 看你們狀況 最少都有緩起訴等和解賠償 就好 律師看你要不要請 這種小事我是覺得穩贏根本不用請
證據這清楚 錢也匯了 他也說要退沒退 你也沒收到東西
會很難嗎😑
inconceivability wrote:
連憲法都有釋憲解釋的...(恕刪)


您講的一點都沒錯。法條的解釋以及法庭上的攻防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想像的。當然有沒有足夠證據也是關鍵,不見得一定可以告或一定不能告,這需要很專業的建議,甚至不同律師的意見可能會不一樣。我不是律師,不敢隨便亂講,言盡於此,以免誤導樓主。至於我的律師朋友,他因工作關係,不會接這類案件的。
我覺得應該要以業務侵占來論,先姑且不論你把錢交給業務做什麼,攸關該業務公司廠牌的車,理論上關不關奧迪的事不是我們能以片段的資訊來斷定,但是易持有為所有就構成侵佔~~~這是小弟考不上國考的法律常識的淺見,有錯誤敬請指教
sanlinhi wrote:
關於這個...因為我...(恕刪)

樓主的心情我可以體會,畢竟被詐欺了,一定很不開心。

只是因為你跟這位業代的交易完全是私底下的外廠零件買賣,並非跟高雄展示間的交易,其實這種方式風險很高的。

如同上面大大所建議的,快去警局提告吧。
微微55 wrote:
因為前面有人說奧迪管理跟監督不當喔
我就想請問公司要怎麼管理跟監督到像樓主這篇一樣情形 一位客戶私下跟公司的業務訂購東西
訂購的東西又不是公司在台灣的業務 也沒有公司的文件 錢也不是進到公司戶頭 通通都是透過Line的私人對話完成交易的
這樣的情況下還有人說奧迪公司管理有問題
我很想知道要怎麼避免這種情形 要怎麼管理才能避免呢?


第 188 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
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
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
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重點並不在於"完全免除"讓事情不發生
法律並沒有要求這樣
只是要求公司要善盡其管理監督職責
但在另一方面有設免責動態模糊範圍
在有相當注意或已經有注意卻不免發生損害時給予免除可能
可是在例外時又可另公司因情況另公司代為直接負責
公司先行負擔另行再跟所屬受雇加害者追償

至於一些武斷結論就不予置評
也許是情緒牽拖或是其有先知先覺之能力


微微55 wrote:
買車的時候合約上有沒有公司戶頭 公司有准許底下員工賣外面的改裝套件嗎
我要買原廠的東西都有發票 有像這篇連甚麼訂單都沒看到嗎
又不是像別家車廠連空白訂單蓋了公司大小章都拿得出來給客人簽 如果是這樣講奧迪管理跟監督不當那是事實
這篇甚麼都沒有還有人堅持奧迪沒有制度沒有管理
所以是你覺得還是你知道奧迪公司沒有像上面你說的那些小至簽署個人文件分組活動大至開會集體宣導?


上一篇主要是針對你的文章內容與設想問題回文
並不是只針對"事實"而論
因此樓主有甚麼個人不會妄加推論
自也不會堅持或表示該公司有無做了甚麼相當注意事項
那些是未知數
因此有些人提到的因為如何就不會成立云云
個人並不會武斷的說絕沒有連帶責任
因為提告是事主權利
成立於否是法官
miamivice wrote:
第 188 條 受僱...(恕刪)


您講的跟我那位律師朋友講的幾乎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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