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leo wrote:光是車廠以你當初的...(恕刪) 從太古時代,audi每次有客訴,我遇到和在01看到的,很多都是用幾次保養解決問題,但如果是車本身有問題,修完再給幾次免費保養,我覺得這叫做善意但這次看來是拿你的車來搞自己的錢,有那一個消費者能接受?一般要求退費賠償很基本啊,被這樣子搞過,誰知道下次去保養會被偷換什麼鬼東西,保養完後,可能車開在路上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cltang wrote:不覺得樓主要求有什麼過分,發生這種事還認為原廠可以全身而退的才真奇怪...(恕刪) 應該沒有人會認為車廠不該受點教訓,畢竟員工這樣亂搞,是該負點責任賠償原PO。但也該有比例原則,不應把責任無限放大,除非能證明員工跟車廠是串謀訛詐。原PO開出和解的條件,1.車廠以原購入新車價185萬全額買回 + 2.保險費6萬 + 3.保險桿5萬(這是懲罰性賠償吧) + 4.精神賠償金 =總計要求的賠償總額是 214萬(車子的原始牌價)。說實在,這個條件真的蠻苛刻的,185萬回購再轉售,雖然很新,但能160萬賣掉就很不錯了吧,尤其又不能證明這是車廠主使的情況下,要車廠吞下超過 50萬的賠償,怎麼可能呢?
grantlin1225 wrote:手寫文件本來就是有問題,不然叫他調作業文件規範出來,車商都在導ISO跟TS16949相關驗證,不要跟我說這樣大的品牌沒有......(恕刪) 其他品牌有.但不是全部以估價單來說...目前為止.在M01看到的單子+VAG車友說的..VAG集團在台灣的修理廠幾乎都是手寫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