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處:略說愛是什麼


到底什麼是「愛」?忽然想要簡單的說一下,感覺上「愛」這個字,可以發揮的地方很多,但想寫下大綱。以下的愛,指男女雙方的愛,或兩人之間的愛,不包含泛愛眾之間的廣博之愛,或對萬物之間的情感之愛,以及父母對子女般的偉大包容之愛。

愛,是雙方兩人,且必須是情投意合,互相欣賞喜歡。

那接著就要知道什麼叫做「喜歡」?什麼叫做「欣賞」?

喜歡,欣賞而感到快樂。「快樂」,就是一種愉悅,喜悅,一種渴望而高興,真誠而真實的歡笑。而欣賞,是內心覺得「美」。

從上文中「愛」推而導之,到了「喜歡」。要有「愛」則是必須雙方互相「喜歡」才能形成,如果一人改變了,那麼愛就不能成立了。那麼從「喜歡」的狀態推而導之,來到了「欣賞」而感到快樂。會喜歡一定是因為感到「快樂」,而快樂是一種主觀而本能的反應,「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但那狀態每個人多少都有一點點共通點,那就是「笑」,歡笑而且發自內心。喜歡一個人、或事、或物,一定是從內心感覺到「快樂」。那麼從「喜歡」的定義,來到了「欣賞」。推而導之,欣賞是內心覺得「美」。

好了!最後的根源在於「美」。

那麼「美」是什麼?是內在?是肉體?是善良?還是整形?是財富?還是品行?是靈魂?還是有形可見的東西?這蠻不好說的。康德對於「美」寫了一本《判斷力批判》,厚厚一本還沒看完。哈!等我看完且心有體悟後,一定會對於「美」做一個最詳盡的分析。

但覺得「美」這種東西很「主觀」,那是一種直接了當的判斷。「你是怎樣的人,你就會覺得怎樣的東西美。」推而導之,你就會容易愛上怎樣的東西。對於「美」,應該都會希望「祂」能保持永恆,那樣的狀態讓人欣賞,也會讓人快樂,讓人喜歡,讓人愛「祂」。

所以對於情侶吵架,甚至互相殺害的事情,用「愛」來形容,應該是非常不恰當的。如果說讓人感到「快樂」,那就不會有邪惡的事情發生,生氣、互相傷害,這些東西跟「快樂」這件事情根本風馬牛不相及。一旦「愛」一個人,甚至是只「喜歡」一個人,應該是快樂的事情,進而會感覺到「幸福」。如果快樂跟幸福,都存在一個人的內心靈魂之中,絕對不會有傷害的事情發生。

至於「人」,是會變得。「愛」,是否能永恆?要看「喜歡」是否存在,而且是雙方都必須符合。如果欣賞的東西變了,或是覺得「美」的感覺變化了。那變質應該就產生了。
Tony1981 wrote:
原文出處:略說愛是...(恕刪)

愛是一種責任.

會負責任的人.

才會懂得愛情.

這愛情才可貴.

之前看到一則廣告:

[因為愛.責任在].

愛.因責任而存在.

責任.因愛而完整.

以上參考.
愛是一種專注的方式
Tony1981 wrote:
原文出處:略說愛是...(恕刪)
柿崎景家 wrote:
愛是一種專注的方式...(恕刪)

之前觀賞一部電影[愛是永恆].

最後的注解.說是幾代人口有多少等等.

愛是永恆就是說.可以讓你的生命.由下一代得以延續下去.

以上參考.

不成熟的愛,是衝動
成熟的愛,是給予,是聆聽,是等候
water052 wrote:
不成熟的愛,是衝動成...(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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