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日前接見釣魚團體陳情後,指示政務委員張景森在2個月內漁港或商港劃定50處區域合法釣魚,政務委員唐鳳前天也舉行協作會議,不過基層漁會仍有反彈聲音。張景森受訪表示,他已交代有關機關,再跟釣友、漁會等溝通,找出適合釣魚且不會影響漁船作業的50處垂釣區,他下周會再舉行跨部會議。
張景森說,他日前召集交通部、漁業署等相關單位,預計在5月20日前在50處商港、漁港劃定垂釣區供釣友使用。張強調,是在商港、漁港的50處劃定垂釣區,並非是指50個商港、漁港。
張景森提到,全國共9個商港跟220個漁港,在不影響漁船跟商船作業安全,並維護環境整潔的前提下,都可依法劃定垂釣區。
張景森表示,他已經交代於漁業署等單位,再跟釣魚、漁會進一步溝通、討論,找出適合釣魚且不會影響漁船作業的垂釣場合。
張景森也說,他也指示研議有關單位是否參考國外做法,研議釣友是否需要購買釣魚證,來兼顧管理並維護釣友權益。張指出,釣魚證可能包含保險、清潔管理費,還可規範釣魚的範圍、數量、種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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