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認定釣魚是漁業行為,只要採捕就是違法


BIGHANCE wrote:
不過南部很多職業釣...(恕刪)


你說的話很可笑,釣客再怎麼釣,釣一年也沒一台魚船出門回航抓的量,你要不要去漁港看一下,漁船回航很多大隻抓去買,小的小到如魚苗的都能拿去當飼料,這個沒有管你要管釣客,怎能讓人信服。

蝦夾很大 wrote:
下圖那種在台南高雄...(恕刪)


沿海岸的苓仔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台灣總是這樣...
大家在檢討時...誰不出聲就檢討誰...
應該要修法啦..
學國外...付錢申請即可出海釣魚..
「我不抓,還有別人會抓!憑什麼要給別人賺?」
沒有漁獵警察..動物警察..
釣光撈光..剛好而已..
來看看剝皮魚輓歌




釣客 wrote:
你說的話很可笑,釣客再怎麼釣,釣一年也沒一台魚船出門回航抓的量,你要不要去漁港看一下,漁船回航很多大隻抓去買,小的小到如魚苗的都能拿去當飼料,這個沒有管你要管釣客,怎能讓人信服。



我不是政府

我也沒權力管

職業釣客 一天釣個幾十尾抱蛋大黑鯛 你說自己吃就算了

都拿去市場賣了 也不用規範

人家國外要釣魚還要買個釣魚證

規範你多大能抓 抓幾條回家

不能說漁船抓很多 所以我也要抓很多回家或是拿去市場賣

這就是先進國家與落後國家的分別 國民的素養 差太多

不過現在政府也不管 所以根本也沒差 你想抓就抓 反正要亂大家一起亂
BIGHANCE wrote:
我不是政府

我也沒權力管

職業釣客 一天釣個幾十尾抱蛋大黑鯛 你說自己吃就算了

都拿去市場賣了 也不用規範

人家國外要釣魚還要買個釣魚證

規範你多大能抓 抓幾條回家

不能說漁船抓很多 所以我也要抓很多回家或是拿去市場賣

這就是先進國家與落後國家的分別 國民的素養 差太多

不過現在政府也不管 所以根本也沒差 你想抓就抓 反正要亂大家一起亂



沒錯!

我同事去加州釣魚,捉太小的魚,被捉到,還開庭罰完錢才放人走。

台灣跟本無政府狀況,不論釣客或漁民,都沒在管。

不信,去撿舉有人在河邊網魚,看有誰會理你!

台灣不是沒有法源,而是執法不嚴。

幸福很簡單 wrote:
沒錯!我同事去加州...(恕刪)
沒錯在加州釣上幾隻海蟹,母的還必須放回去,台灣人的素質和守法精神怎和日本比,不但有法不執行,老百姓又有誰守法?
開放給一些獨木舟 充氣船等釣魚的話 那海釣船都白買 駕照白考了 我個人認為 專業的東西還是要給專業的 所以娛樂用船還是歸娛樂用(不准釣魚 採捕) 漁船就不准載客遊玩 海釣船就只能用釣的不能有大型網具 交通船就只能載客觀光了
(除非自己 老子有錢 自己考駕照 自己買船 自己釣自己吃 )

mrlin1111 wrote:
開放給一些獨木舟 充氣船等釣魚的話 那海釣船都白買 駕照白考了 我個人認為 專業的東西還是要給專業的 所以娛樂用船還是歸娛樂用(不准釣魚 採捕) 漁船就不准載客遊玩 海釣船就只能用釣的不能有大型網具 交通船就只能載客觀光了
(除非自己 老子有錢 自己考駕照 自己買船 自己釣自己吃 )


不是開不開放的問題

是根本沒法律管浮具 浮具15匹馬力以下被排除在船舶法之外

漁業法也無法管理用魚竿釣魚

除非再特別訂定法律


不然只要不是國家公園 或是港口等 特殊地點

浮具(獨木舟、泡棉船等)都可以下水釣魚的

這些浮具也大多跑很靠近岸邊的地方

與一般海釣船也不衝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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