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補充-------------
我在四月初的時候也去跟我一個朋友聊這件事情(他唸法律的)
他認為SE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去跟SE吵這流程瑕疵什麼,去爭取自己的權益是沒什麼意義的
因為在法理上,他們並沒有錯
現在有問題的是第三方單位,非我和SE自己的責任,除非我可以舉證是SE的問題
(台灣是沒證據就沒有罪的,他跟我講一個專有名詞我忘記了)
在第三方單位這邊,確是流程不夠完善,但僅僅是不完善而已
所以他建議我去協助SE說明整建事情過程
讓SE知道如何改進
進而有機會去爭取自己的權利
一直在爭取贈品這件事情上面打轉
我贏不了,SE也不見得會得利
雙方都損傷的情況下,沒必要做這樣的事情
思考很久,我認為他的說法很正確
所以,我應該要改變方式去處理好這件事情
最後,謝謝各位的看法和意見,不論正面反面對我來說都有很大的意義
-----以下是3/30原文-----------
從購買到現在,我的贈品一直遲遲沒下文
剛剛打給SE客服
他說他們只能以收到的回函卡為主
他們目前查不到我的資料
不管你是否持有客戶收執聯或是你是否是預購名單(收執聯的號碼和回函卡相同)
他說他們沒收到,所以我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我提出任何證明,證明我是預購者都沒用
因為活動就是以回函卡為主!!
認為我的問題應該是去問郵局!@#$%︿
總覺得被當白痴耍了
完全依照他們的要求去做所有動作
最後只丟給我一句,以回函卡上面的資料為主
沒有回函卡,他們不能處理
明明可以用收執聯號碼查詢+手機預購單協助處理的
為什麼SE沒有應變處理能力
假如信件寄送遺失,不能用任何方式處理,這是整通電話下來最不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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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回函都用掛號的吧
以免又一堆問題
dontwant wrote:
雖然知道樓主很氣
但是我想問 有沒有辦法證明你確實有寄出回函?!
如果只是平信 丟丟郵筒 沒有證明
那我覺得SE的說法沒錯啊
如果有郵局掛號存根 那SE還擺爛才真的是有問題
怎麼會覺得還要啥應變能力?! 啊不就沒收到 誰知道你到底有沒有寄出
如果你可以證明 我想應該還可以吵吵看 不然我覺得是你理虧
如果上面我有認知錯誤 請指正我 謝謝
純討論 無意筆戰
se說法沒錯,錯在我用平信,無法證明
我只能證明我是持有者,無法證明我寄出
所以都是我錯
其實他們大可以不用一式兩份,不用存聯讓人持有一絲希望,也可以省下1/3的紙張成本
沒想要取暖,只是認為流程有瑕疵,不合理,所以拿來討論
大家認為他們作業流程很合理,那小弟也欣然接受吧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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