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德而論 固然商業就是競爭/獲利..
但三星是前幾號最不擇手段的公司不是嗎?
這裡一票在科技業混的大德們講得不夠清楚?
要同情也不需要給這種公司同情
要真的比 台灣還真沒一間公司可以做到這般絕的
也沒這個本錢這麼幹..
以員工生計論 今天被三星惡搞 擊垮 打敗的企業何其多也
且不論是否技不如人 或甚至罪有應得 有沒人去認真同情之?
商業的世界就是這樣 被打垮的台灣產業如Dram之流 三星有沒同情他們?
台灣的員工就不會流離失所 甚至自殺?
將心比心 大家知道三星跟台積電在拼半導體製程
如果台積電也出這等大包 有人會認為三星將手下留情 不趁機把台積電往死裡打?
最後回到問題本身 難道一隻手機搞到會自燃自爆 國際公認的危險災情
連帶上飛機都禁止 這麼史上最嚴重手機事故 各方要求無條件退貨
賠償損失有什麼不合理的?
批評這樣的產品有什麼過度的?
大家是要三星總裁切腹? 員工集體槍決? 沒有嘛...
做錯事就回收負責 接受輿論批評 哪件事件不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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