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蘋果與三星於美國法院的專利戰,蘋果主管表示,蘋果看到三星推出第一款Galaxy智慧型手機時,對它與蘋果iPhone的相似程度,感到相當震驚,但考慮到三星是蘋果重要的供應商,願與之妥協,因此曾於2010年向三星提出它為每支智慧型手機與每部平板電腦各支付三十美元與四十美元的授權費,但三星顯然沒有理會。
根據一份蘋果於2010年十月五日提供給三星的一份機密簡報,它明白表示,三星選擇擁抱與模仿蘋果iPhone智慧型手機原型,蘋果是希望三星在模仿前就向蘋果提出專利授權的請求,但蘋果考慮到三星是蘋果的重要合作夥伴,因此準備了一份授權這類裝置的提案簡報給三星,希望三星可以接受。這提案要求三星為每支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支付各三十美元與四十美元的授權費,而且兩年後,平板電腦授權費可減低至三十美元。但若三星也願意交叉授權其專利組合給蘋果,還可以獲得20%的折扣。此外,蘋果也向三星表示,三星製造的裝置中,包括搭載Symbian 與 Bada等其他非Android作業系統的智慧型手機,也得向蘋果取得授權才行。當時蘋果估計,三星只要支付約二億五百萬美元的授權費用即可,但現在它則是要求二十五億美元的損害賠償。
此外,蘋果表示,它在該簡報提出的兩個月前,已經向三星表示三星產品在抄襲它的iPhone智慧型手機並侵犯它的專利。
對該份簡報有興趣者,可至以下All Things D網站連結下方。
來源:All Things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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