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場使用疑慮---[請示疑]


asf2002 wrote:
講真的
慢跑的人真的還蠻不被重視的
我有個跑友只是在操場練習
突然就被籃球用力砸過來
整個無言



在跑道上慢跑的人
是最弱勢的
antispy wrote:

你是付多少錢請我回...(恕刪)

等了你一整天,就回這樣


果然腦還是要練
小河彎彎向南流 wrote:

等了你一整天,就回...(恕刪)

我換個方式解釋一下好了,前陣子重訓流行的時候,健身版很多人抱怨新手不懂規則禮儀



這是小弟昨天去健身房順手拍的,我發問人家不回我,不知道故意視而不見,還是什麼臥推划船輕鬆破百但是其實也不懂健身房禮儀


槓片啞鈴使用完歸位,這是規定;健身器材上自己流的汗順手擦乾淨、不佔用器材滑手機,人家沒有規定,但是我們知道就要遵守;而不是說我全馬破四,半馬破二,而且我有付費,你管我怎麼用健身器材;我尊重人家,人家才會尊重我,就算這只是潛規則,我們也必需遵守


那我們回到運動場跑道主題,前面規則有人貼出來,請各位幫忙配合一下,在這裡多一個人知道,大家就多一分方便;跑團並不是永遠佔最內線兩道,而是練間歇的時候會跑到上氣不接下氣,有專用道會方便很多;假設跑團20個人佔了最內線兩道,其他慢跑散步還有六個跑道可用,不夠嗎?


我平常跑學校操場只有六道,他們的規則也沒寫內外道之分,所以就算練間歇,碰到有人擋道我也會默默繞過去,但是下次我如果看到有人脫上衣秀肌肉汗水亂噴,然後故意擋道,一付挑釁的樣子,我絕對從後腦勺巴下去,我倒要看看臥推划船破百要怎麼發揮
又一個鍵盤俠,躲在螢幕後説多猛有多猛,現實生活,只能说腦不好身體也不好,保重,看過可划100公斤的背是長怎樣再說你敢巴,没健身常識健身小白無誤。

到底我還沒7月半就與遇甚麼啦,終於懂比鬼可怕的是白癡,愛亂回報的,跑內側因速度慢被兇,我的說法就是不用跟他們客氣,也不讓道,你是多快,跟會跑的選手甚至國手比也是坨屎,然後就有小白來嗆說不籃球場深蹲,不懂健身房禮儀....,又一直鬼打牆說不懂禮貌佔跑道脫光衣服挑釁,天啊,只能呵呵了,跳到黃河都洗不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I9SC3Fkzw0
借一下網路看到的,這老兄划60公斤,10下左右,它的極限預估80,雖然身體晃動借力有點大,夠粗了吧?路上遇到這種粗勇的看你敢不敢八他頭?


antispy wrote:
又一個鍵盤俠,躲在螢...(恕刪)

我該說的都說完了


在你沒有新的梗讓我打臉之前,我不會再回這棟樓的文


有重訓果然有差,打臉都不會痛
理虧又詞窮了,當然要烙跑了啊
明天我也要去慢跑,有看到一個中年大叔,打赤膊,肚子有點大大的,但是背寬寬的倒三角,歡迎從頭後面八下去,不過後果自負
雖然不是在高雄跑,但我平時都在體育場跑,心中的感覺其實是:
1.看到散步的人要小心,因為他是走路你是跑步,你的眼睛是可以看的到他,她的背後是看不到你,如果你撞了他,他受傷了,基本上他可以告你傷害,上法院勝算非常小,你說內圈是給選手,可是夜跑團應該談不上選手吧!縱使是選手在沒有申請場地的情況下,還是犯了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傷害!
2.但不得不說我自已也很討厭橫的走的散步群,但基於第一點理由,我只能默默的閃開,或是拍手提醒他注意,而不敢大聲斥責他,因為他不爽,或心理受創也可以告的啦!反正台灣的法令啥都嘛可以告,所以自已都是小心的!
3.今天跑了16公里後,1個小朋友突然跑出來,為了閃他我腳吃了一下雞腿,當下其實蠻生氣的,可是自已是父母,小孩也是差不多那樣,氣消了!但真心的覺的操場特別是市縣立體育場等級的,真的別帶小孩來,因為今天這種情況,其實具有因果關係,只在於要或都不要告而已!
4.我覺的跑者和散步者在公用的場地,其實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管理權,如同道路一樣,出了事,縱使路權在你,但只要有人有受傷,很少是沒有與有過失了!
尊重還是要尊重,這件事沒有對與錯!跑內二道的其實縱使4分速也可以閃的掉!散步的尊重別人也別併排!
哇靠
這身材我真的無法想像
而且為什麼慢跑要打赤膊?!
貼張照片讓大家瞻仰一下您重訓的成果吧~


antispy wrote:
理虧又詞窮了,當然要烙跑了啊
明天我也要去慢跑,有看到一個中年大叔,打赤膊,肚子有點大大的,但是背寬寬的倒三角,歡迎從頭後面八下去,不過後果自負...(恕刪)

呼呼0511 wrote:
雖然不是在高雄跑,但我平時都在體育場跑,心中的感覺其實是:
1.看到散步的人要小心,因為他是走路你是跑步,你的眼睛是可以看的到他,她的背後是看不到你,如果你撞了他,他受傷了,基本上他可以告你傷害,上法院勝算非常小,你說內圈是給選手,可是夜跑團應該談不上選手吧!縱使是選手在沒有申請場地的情況下,還是犯了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傷害!
2.但不得不說我自已也很討厭橫的走的散步群,但基於第一點理由,我只能默默的閃開,或是拍手提醒他注意,而不敢大聲斥責他,因為他不爽,或心理受創也可以告的啦!反正台灣的法令啥都嘛可以告,所以自已都是小心的!
3.今天跑了16公里後,1個小朋友突然跑出來,為了閃他我腳吃了一下雞腿,當下其實蠻生氣的,可是自已是父母,小孩也是差不多那樣,氣消了!但真心的覺的操場特別是市縣立體育場等級的,真的別帶小孩來,因為今天這種情況,其實具有因果關係,只在於要或都不要告而已!
4.我覺的跑者和散步者在公用的場地,其實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管理權,如同道路一樣,出了事,縱使路權在你,但只要有人有受傷,很少是沒有與有過失了!
尊重還是要尊重,這件事沒有對與錯!跑內二道的其實縱使4分速也可以閃的掉!散步的尊重別人也別併排!



重新整理

那群不是在散步,他們是在聊天,聊天順便慢慢飄

我之前在上世大運國手開的跑班課程,教練也是教大家內側讓給跑的快的人,越內側是給越快的人跑的,因為內圈的距離符合標準,在練間歇的人需要較準確的距離,當然她也說台灣這個觀念與禮儀並不普及,需要大家告訴大家,多讓大家了解並配合,我也常常在家附近的學校操場練習,很多市民跑者雖然不慢,但是應該為了距離吧? 也是繞在外圈或最外圈,也很常見在內圈散步的,但是之前上課去到師大,這種學校田徑隊跟跑團的人很多的操場,就會看到大家幾乎有內快外慢的觀念,就算是來散步的老人家也都會退到外圈,可見這個禮儀真的是需要大家去推廣的,我在家附近的國小練間歇也是偶而會遇到要過人牆的狀況,因為大家喜歡走的位置都不一樣,有人喜歡有內圈,有人喜歡走外圈,在練間歇時候真的會不想偏移太大,所以超車時可能真的會靠的比較近,不過台灣連交通規則這種有明文規定的東西都有人不認為需要遵守了,何況是這種沒有法律規範的東西,講再多總會遇到一些沒水準的人,跟這種人計較也只是浪費時間,還是自己避開最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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