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場使用疑慮---[請示疑]

yang_han_wen wrote:
不要以為是老師,他就...(恕刪)



你處理的很好呀
好好講就好了嘛
antispy wrote:
他們是代表縣市或國家...(恕刪)

健身房器材使用後不歸位該不該指正?
器材上汗水不擦乾該不該指正?


不同的運動就有不同的專業,先尊重人家的專業人家才尊重你,繞過你的同時在笑你不懂,肌肉棒子不就做什麼都好棒棒,怎麼不在籃球場中間深蹲、做伏地挺身,反正肌肉大塊沒人敢動你
中肯~

yamanoda wrote:
內圈留給高速/競技...(恕刪)
grand123 wrote:
小弟最常去的是高雄市中正體育場,現在晚上微風徐徐,
所以飯後去運動場運動的民眾蠻多的,小孩.老人.婦人.年輕人.夜跑團.
夜跑團的成員們,總是利用運動場的最內兩圈進行跑步練習.當然速度上也是快上許多
當然我是習慣跑外圈,所以大家相安無事
.
但今日我又聽到,夜跑團的大哥們,
對著前方跑很慢的民眾喊著:[前面的美女,請讓開,你們跑太慢了],當然他不是對著我喊,
但是口氣之沖,我是蠻想替其他人罵回去的,
而前幾天,則是對著小朋友,很兇的喊
次數不計其數,
.
所以,我想知道的是,體育場有內圈是專屬夜跑團的規定嗎?
如果有的話,其實口氣可以好一點,大家可以體諒,甚至說聲對不起.謝謝.也很感激您
如果沒有的話,我真的蠻想對你幹譙回去的
不要懷疑就是今日晚上八點半時後在高雄中正體育場發生的事情


alffu wrote:
使用原則
1.當我們慢跑時,該跑道不斷有人超越,表示我們在該跑道屬於慢速跑者,應該移往外道。
2.當我們慢跑時,需要不斷超越別人,表示我們在該跑道屬於快速跑者,該移往內道。
3.雖然速度自認不慢,當跑道上半數人都超越你,也該移往外跑道。


可是....當我們在慢跑時,該跑道只有我們在慢跑

來慢慢散步的,看都不看,直接切入該跑道

不管我們這些超他們,他們就是不移出該跑道.....

好吧,那我們閃

他們從佔領第6跑道,變成佔領5、6跑道。

我們再閃。

他們的慢慢走的走友來了。

佔領456跑道

我們再閃

又佔領3456跑道

又擴大....23456跑道

最終,可以全部跑道都是他們慢慢走、聊天的人....


這個是親身經驗啊....



挖以前發的文

小朋友撞老人,誰對誰錯?

終於告訴學校的警衛..靜待校方處理
小河彎彎向南流 wrote:
健身房器材使用後不歸位該不該指正?
器材上汗水不擦乾該不該指正?


不同的運動就有不同的專業,先尊重人家的專業人家才尊重你,繞過你的同時在笑你不懂,肌肉棒子不就做什麼都好棒棒,怎麼不在籃球場中間深蹲、做伏地挺身,反正肌肉大塊沒人敢動你(恕刪)


你在說三小朋友啦?運動場是不能慢走嗎?我就喜歡在操場慢走上衣脫光光,展現你沒有的肌肉,不要無限上綱,扯到籃球場深蹲,要扯要無限上綱我也會,我也反問你那你為何不去高速公路中間慢跑,車子敢妨礙你跑你就兇他們,保證每台車都嚇得不要不要的,怕不小心撞死你.....
對那些對人先不客氣地也沒必要跟他客氣,就這樣而已,臥推划船破百只是很普通的力量,但是要電爆那些自以為跑得很不錯的還佔內線道兇別人的跑者,剛好而已啦。
大家禮尚往來,如果對方客氣,我也一樣是客氣對人,要以暴制暴,請衡量自身實力再來,就這樣而已。
antispy wrote:


你在說三小朋友啦...(恕刪)

跑步的人在公園或河濱‘絕對’要優先禮讓散步的人,在馬路上跑‘絕對’要優先禮讓車輛,因為人家有‘絕對’優先權,懂?


今天就算籃球國手或馬拉松國手進健身房也要遵守健身房的規定,不懂健身房的規定就要問,問了人家告訴你就要記起來,懂?


同樣的,今天就算你是健美、健力、搏擊國手,上了跑道就要遵守跑道的規則;更何況以你這種發言的高度,動不動嗆肌肉很厲害,更是要尊重其他運動和場地使用規則,懂?


肌肉練大以外,腦要練,嘴砲也要練練,我沒肌肉,但是網路上噹噹你,剛好而已
人家可能剛好正在練interval....
跑個幾趟下來
講話都很難
好不容易吐出的幾句話就變成得大聲吼叫...

這些規則很多人都不知道啦
所以現在也很少跑到運動場跑了
不但要注意前面
還要注意側邊,太麻煩了
而且一直吃甜甜圈也滿煩的
操場最多就跑到10K
以上的就去河濱居多
就算有到操場跑
我也知道自己的速度不快
內線就留給4分速的去跑

講真的
慢跑的人真的還蠻不被重視的
我有個跑友只是在操場練習
突然就被籃球用力砸過來
整個無言

還有,慢跑不加重訓已經是過時的思想了
雖然可能沒有練得很大塊
真正很認真在練跑的人都一定會把重訓加到課表裡
這裡是指市民跑者不是選手喔
選手就不用多說了


你又在工三四五六七八九個小朋友?我有說我慢走在1.2道?況且我也是在操場慢跑散步哪裡有錯?要講操場規矩,我也慢跑好幾年了,雖然成績不怎麼樣。但是,基本上不用你在那邊假會嗆人。
是你先在那邊五四三甚麼操場深蹲的無厘頭質問,我才跟你無厘頭反問你何不上高速公路慢跑。
況且這樓主提及的我遇到的都是對方先兇別人或先做出沒禮貌的行為,難道就不能適當保障自己應有權利?拜託去看清楚,眼睛不好的人可以看眼科,眼睛不好腦袋又不好又亂嗆人,我也只能呵呵了.................
antispy wrote:


你又在工三四五六...(恕刪)

問你幾個問題你回答幾個?


你也只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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