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軟體』的功能,『非自由軟體』可以合法抄襲嗎?
因為很好奇,所以想問一下。
比如說Linux 用的是GNU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GPL授予程式接受人以下權利,或稱「自由」,或稱「copyleft」:
基於任何目的,按你的意願執行軟體的自由(自由之零)。
學習軟體如何工作的自由,按你的意願修改軟體以符合你的計算的自由(自由之一)。可存取原始碼是此項自由的先決條件。
分發軟體副本的自由,因此你可以幫助你的鄰居(自由之二)。
將你修改過的軟體版本再分發給其他人的自由(自由之三)。
這樣可以讓整個社群有機會共用你對軟體的改動。可存取原始碼是此項自由的先決條件。
簡單來說如果你要用自由軟體做內碼哪你也需要公布你自己的程式碼供其他人修改
如果要封鎖自己的程式碼
哪BSD授權可能會比較適合你
BSD授權條款比較寬松,甚至跟公有領域更為接近。事實上,BSD授權條款被認為是copycenter(中間著作權),介乎標準的copyright與GPL的copyleft之間。"Take it down to the copy center and make as many copies as you want"[1]。可以說,GPL強迫後續版本必須一樣是自由軟體,BSD的後續版本可以選擇要繼續是BSD或其他自由軟體條款或封閉軟體等等。
總之講到錢就會很複雜
拿別人的東西出來賣還不給別人錢
怎麼講都講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