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
我這篇希望找出曾經(或正在)因為非人為因素手機故障送修,卻在送修後被蘋果以「改機」為由,拒絕保固內維修/換新的受害者。
我在評估是否要對蘋果提出集體訴訟,希望相關經驗受害者可以站出來一起改變這件事情。
事發經過:
18/1/30本人於通訊行以綁約方式購入iphoneX 64G 黑一支,
18/2/28發現充電時雖然有充電符號,但是電力充了兩三個小時還是沒有上升,當下決定用行動電源維持開機狀態避免沒電開不了完全死機,撐到週五下班趕緊送修
18/3/02送到神腦信義授權維修中心,維修中心檢查外觀僅有正常使用痕跡,判斷充電問題屬於主機板問題,門市無法處理,需送新加坡反修,並告知經檢測若無法修復可能換整新機,當下同意後就領備用機回家。
18/3/07接到神腦工程師電話表示,蘋果維修中心檢測後判定手機過保,維修費用是3萬5千元,三天內如果沒有決定要修,就會寄回請我領回。我表示全新手機用不到一個月為什麼過保,神腦表示他們僅得到上述資訊,建議詢問蘋果0800。
蘋果0800表示工程師的判斷他們沒有辦法取得相關資訊,僅知手機不符合保固規範,已經喪失保固權益。並且所有檢修資訊都有送去授權維修中心,授權維修中心的資訊比他們完整,建議我找授權維修中心。(互踢皮球的開始)
18/3/08我從授權維修中心要到報價單,上面僅寫「保外處理-無法修復的損毀」,沒有保固判斷的資訊,亦未說明是什麼樣的損毀
我覺得莫名其妙並且無法接受,經過幾天的電話來回後,因無法達成共識,蘋果表示同意原機重新送修重新判定保固與故障問題。
但結果還是一樣,保外處理,無法修復的損毀,未知/無法透漏保固喪失原因,並且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損毀,一樣只有3萬5的報價,要我接受。
18/3/16我決定上消保會申訴,並在消保會要求下,蘋果主動聯繫,並表示喪失保固的原因是因為有拆裝改機的痕跡。
(但我並沒有,我才用28天,第一次故障就送授權維修中心)
後來因為初步溝通未果,決定再申訴並請消保官協助協商。
協商中才從消保官得知,消保官僅能就雙方同意之事實,進行後續處理方式的討論協助,並不能就事實之認定進行判斷、建議、協助。
因為我與蘋果的爭議點在於,蘋果判定我有改機所以過保,但我沒有改機所以我認為我應該享有保固權益,所以消保官表示我只能以訴訟的方式請法院判決。
我現在非常猶豫的原因是因為,蘋果要說我改機,在他們檢修的過程當中隨便放入非原廠的電池/零件,就可以污賴消費者藉以規避保固責任。但消費者要證明自己沒有改機卻是非常困難(除了發誓自己沒有改,證明自己是IT白痴根本連螺絲口在哪都不知道,你要怎麼證明你根本不懂的東西交出去給授權維修中心的時候跟現在的內裝已經不同了?而且你甚至根本沒有被陷害的準備,你又怎麼會在送修的時候先檢查?而就算你知道要先檢查,你又怎麼在沒有把機器打開的前提下知道裡面的東西本來長什麼樣子、回來後長得不一樣?)
如今變成蘋果可以輕易的以此方式合理的拒絕提供保固給消費者。
我認為蘋果是盤算對消費者而言,調解必然失效,訴訟曠日廢時又勞民傷財,大部分消費者必然會摸鼻子自認倒楣,縱然不爽但也莫可奈何。
所以想請問是否有其他消費者(目前我已經知道幾個)有類似被蘋果黑的經歷?
無論你是否有心力/時間/意願去跟蘋果對抗,都謝謝你願意讓我們知道你有類似的慘痛經驗。
請有相似經驗的人拜託私訊我,如果有足夠的人數可以證明蘋果是蓄意以此方式規避保固責任,那一起贏的機會一定會比小蝦米單打獨鬥對抗蘋果大鯨魚來得大。
最後,我想說我可以理解有一些不肖商人過去曾經利用蘋果保固漏洞送修洗新機,導致台灣保固政策越來越嚴格,但是也並不希望因此讓蘋果可以自己球員兼裁判,都給他說了算,讓他想保固不想保固都給他講。
請果粉拜託不要覺得我是要黑蘋果,我自己從第一代ipod用到nano, ipod touch, macbook air到ip5, ip6s, ipx,已經用超過10年也想要繼續用下去,所以才不希望這樣的事情在未來還有可能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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