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繳Apple Music月租費
一直以來我都從「瀏覽」那邊下載想聽的歌曲
稍早我從「iTunes Store」下載歌曲
剛剛mail收到Apple開立發票通知,有些意外,不知道怎麼會這樣子
難道月租用戶從瀏覽下載才不會另外被收費嗎?
我有找到一頁這樣的說明
https://support.apple.com/zh-tw/HT204839#itunesstore
只是我疑問的是
我已經有繳交月租費,一樣可以從瀏覽那邊加入到我的清單裡面,或是下載到自己的音樂資料庫
那麼,從iTunes Store那邊另外再付費下載,要繳交額外費用,和從瀏覽那邊下載的有什麼不同呢?
付給iTunes的錢是用來買那首歌的"mp3檔案"的所有權,你可以在任何裝置任何時間利用(播放)那首歌的數位檔案,或在合理使用範圍內重製、或私人備份該檔案。
類似於,你買了一台腳踏車的所有權,不用還給誰,那就是你的。
(雖然拿Youbike舉例,跟本無法與更為複雜的著作權相提並論,但我想這樣你比較好理解)
至於買數位檔案所有權的概念,是從早期實體唱片演化而來的,以前古早的時代手機及個人行動通訊並不發達,不是人人一生下來就有網路,音樂是像書本一樣要先記錄於載體上(例如黑膠、磁帶、CD上),由唱片公司發行實體唱片到各地唱片行,人們才去唱片行將音樂買回家用音響播放出來的。會分不清兩者間的差異,我猜想...提問的樓主應該是2000年後出生的小朋友,應該不知道什麼叫CD、錄音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