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通過審核的朋友,我真心的祝福~~~雖然自己沒通過,但還是一頭霧水........因為我所有資料與姓名都絕對吻合,想不出任何理由無法通過審核。沒有生氣,就是一台電腦而已。不過呢,我真的覺得Apple的謀略太深了,拉攏一群人、打擊一群人,整件事情就這樣搓掉。其實,大多數的人都很善良,一開始把事情講清楚就好了,不必讓那樣多人花那樣多的工時去準備資料與等待啊!我不會再等待這部電腦,但如果有人要站出來對抗,我會默默支持吧!
別放棄啊!!我這台也是出不出都無所謂了,不過這麼惡劣的廠商不罰他個幾百萬美金來充實國庫實在難消怨氣!為了台灣的消費者花個十分鐘跟消保官申訴吧!http://www.cpc.gov.tw/onlineapply.asp符合資格的要做,資格有爭議的更要做!資格相符者本來應該是一個獨立分開的欄位!!是Apple網站自己沒有定義出來所以消費者無法填寫!!誰規定刷卡人,帳單寄送人,帳戶持有人,收件者和符合資格者不是同一人就不行?在哪裡有對這些名詞的解釋有詳加定義或要求??沒定義也沒要求蘋果憑什麼任意解釋?本來就有爭議的內容為什麼要由蘋果胡扯??至少我當初到現在都認為資格相符者應該是一個獨立分開的欄位.再說APPLE如果對填入內容有意見消費者總可以"更正"吧?刷卡人蘋果有意見消費者可以換卡刷,帳單寄送人既然信用卡都換了當然跟著更正,帳戶持有人有意見也可以帳號密碼交給符合資格者使用,收件人也可以更正人名和地址.蘋果憑什麼連消費者對填單名詞解釋不同都可以拿來當取消訂單的理由??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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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購買資格下列大專院校教育相關人士可透過 Apple Store for Education individuals(教育人士專屬 蘋果線上商店)購買產品:任職於公私立大專院校的教職員目前就讀於公私立大專院校的學生為其目前就讀於公私立大專院校的子女代購的家長購買的資格...和刷卡的資格......這邊可以解讀成是代購的人就是刷卡的人但也可以解釋成是購買的人符合資格就好.....誰刷卡沒差???在解釋不清楚的時候......消基法記得是說遇到可以多重解釋的情況時就以消費者最有利的方式去解釋的樣子......所以我們應該是可以解釋成 只要購買人符合資格就好....誰刷卡沒差?!所以這種情況也應該是要出貨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