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ansharon wrote:
目前新交屋的住宅大樓,管委會為了維護每一層住戶的居家安全,規定每一樓層梯廳2個逃生梯安全門只許出不許進。也就是說,由樓層梯廳是可以推開安全門進入逃生梯,但由逃生梯無法打開安全門進入樓層梯廳,就算是自己住的樓層也不行。如果住在20幾樓,當由梯廳推開安全門進入逃生梯後,僅能爬樓梯下到1樓才能離開。管委會說,這是目前建管消防方法規所規定,但有疑問,電梯有問題或不想爬電梯時,也不能利用逃生梯上樓到自己樓層,老人或小孩困在逃生梯內,也沒有力氣下20幾層樓到1樓,不是有些危險嗎?請問各位住大樓的大哥與大姊,是否您們大樓也是這樣的規定。...(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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