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重複登記】我爸土地被政府登記給他人(110.1.22更新)

geenhoho wrote:
家父有一塊土地從74年拿到權狀以來未持分未共有未做任何處分,
家父是土地唯一一位土地所有權人,


geenhoho wrote:
等你秀出身分、理事長洪武傑敢發出聲明,我們再繼續~


樓主,這事情不太對吧! 一碼歸一碼,私契和主事人有可能貪污或辦事不力是二碼子事吧,一開始你的標題可是「土地重複登記】我爸土地被政府登記給他人」。

geenhoho wrote:
隨風浮雲大問及平反了什麼?
平反,是對過去的冤假錯案以及不準確的認識評價做出正確的修改,還當事人一個公正的評價。
依據法律家父分配到的9地號早在103年就可以申請登記,卻因為土開處一紙無法律依據的行政處分公文,以及應作為而不作為的重劃會而被延宕,如今106年5月19日土開處的公文算是還給家父一個依法有據的權益。

隨風浮雲大問及土開處回這個文,對我的意義在那裏?只是讓政府要重劃會假如敗訴時,要提出說明嗎?
意義,就在於「依法行政」。短短四個字,花了3年又3個月又17天。
說明二也許是政府要重劃會敗訴時提出說明,更多可能是要重劃會敗訴時負擔全部的責任,至於政府…嗯…


第一點,如果私契,如z4758699 所言,那和土開處又有什麼關係,因為重劃會可能有提出私契給土開處當佐證,那土開處就只能依法行政。

第二點,如果私契,如z4758699 所言,那重劃會敗訴,其實是因為會長有可能貪污或辦事不力,那還是和土開會及重劃會沒關係,畢竟這是私人行為吧!

======分隔線======

看來這件事還是羅生門。
抱歉 陳小姐 我們談論的是自辦45期
不是自辦71期 71期裡並沒有你們家的土地
其實你是沒資格評論我們71期的操作方式
你也完全不知道前因後果 您正義魔人上身是不是
至於我的身分 我們見過面 或許你也不記得我是誰了 相信我 你告我們重劃會那件事 你們不可能贏的 你自己也清楚才是
要怪怪您令尊當時貪心放棄原本那塊土地想要另外那塊只是你們比較倒霉遇到姓梁跟姓奢的 因為他們你們才沒辦法拿回你們應分回去的土地
要不是土地上再打官司你們早就拿回去了

至於小弟本人我我也不太想跟你有什麼關係洪武傑本人是不希望我去介入這個案子
但無意見看到陳小姐你講的這些只偏袒自己的言論
人家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你們的確是受害者 被姓梁跟奢的關係那不回去土地 但你們的這幾年種種行為 妳自己也知道 使的我並不會想同情你們 陳小姐套句你講的 TMD FW
至於這邊的論戰 小弟我也不會在回覆了
官司也還在打 跟你這樣的人講下去沒有結果
一切就由法院判決結果 來決定吧
跟你辯論這個對45期的判決進行完全一點幫助也沒有 真的純粹浪費時間 你有時間玩這個我相信您的時間比較多也相對廉價
小弟自己也有我的事情要去處理 沒時間跟你弄這個 我要去看天竺鼠車車了
祝您安康
z4758699 wrote:
抱歉 陳小姐 我們談論的是自辦45期
不是自辦71期 71期裡並沒有你們家的土地
其實你是沒資格評論我們71期的操作方式

你也完全不知道前因後果 您正義魔人上身是不是
至於我的身分 我們見過面 或許你也不記得我是誰了 相信我 你告我們重劃會那件事 你們不可能贏的 你自己也清楚才是
要怪怪您令尊當時貪心放棄原本那塊土地想要另外那塊只是你們比較倒霉遇到姓梁跟姓奢的 因為他們你們才沒辦法拿回你們應分回去的土地
要不是土地上再打官司你們早就拿回去了

至於小弟本人我我也不太想跟你有什麼關係洪武傑本人是不希望我去介入這個案子
但無意見看到陳小姐你講的這些只偏袒自己的言論
人家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你們的確是受害者 被姓梁跟奢的關係那不回去土地 但你們的這幾年種種行為 妳自己也知道 使的我並不會想同情你們 陳小姐套句你講的 TMD FW


請問z4758699.....
1.聽起來你對自辦71期也很了解,你也是自辦71期重劃會的人嗎?也還是自辦71期地主?
2.為什麼自辦71期重劃會理事長洪武傑開出的本票遠大於全部費用?
3.為什麼自辦71期重劃會要跳票?還被法院強制執行?
商譽不就掛點了!?
信用不就掛點了!?
重劃會不就掛點了!?
地主不就掛點了!?
"跳票"是你們重劃會慣用"操作方式"!?
4.只有在自辦71期有土地的人才能討論這件事(自辦71期)嗎?
所以?私契呢?沒圖沒真相?
重劃...只能說,
如果你是地主,
不管是公辦還是自辦,
能拒絕就拒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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