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0506 wrote:
你知道囤積民生必需品 哄抬價格是犯法的嗎
房子你覺得是不是民生必需品??
德國所謂的炒房犯罪法:地產商報價超過合理價格20%觸犯《經濟犯罪法》最高罰款5萬,超過50%觸犯《刑法》最高可判三年!
先聲明小弟我人移民多年 在台灣沒有房地產
也絕對不是投資客 家人也沒有從事相關行業
但是看到您的發言 覺得有點民粹 也對某些部分的真實性存疑
您這所謂的炒房犯罪法 請問是哪裡得來的訊息
我只看到對岸網站有幾篇文章提及
小弟我不懂德文 但找尋英文的文獻
似乎並沒有這東西
只有找到德國針對房粗有三年不得提高超過百分之二十的規定
這個看似中文網路以訛傳訛的德國炒房犯罪法 真實性有待考據
加拿大溫哥華的房地產從以前香港人到現在中國人 給炒的不像話了
但是加拿大有把人關起來嘛?
加拿大也是實價登錄的 而且還行之有年
你買多少持有多久 任何人都可以去查
但是這裡房價要起飛 也沒人能擋的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