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押對寶,農16巨蛋商圈買進2房25坪大樓,公設比30%,使用面積17.5坪,扣除前後陽台2坪,實際為15-16坪。15年後的今天,持續押寶,農16巨蛋商圈買進2加1房32坪或3房45坪大樓,公設比38%,使用面積19.8至27.9坪,扣除前後陽台4坪以上(高雄厝),實際為15.8至23.9坪。15年前買進價250萬,現在賣出價500萬,現賺250萬,扣除房貸餘額,約套現400萬。現在32至45坪,買進價單坪30萬,車位200萬,總價1160至1550萬,自備款20%外加裝潢費,400萬剛好達低標。從25坪成長到32坪,看似產權有增加,房子變新屋,但實際使用空間差距很小,甚至大樓位置更差,付出代價,房貸重新循環20至30年,月繳金額至少乘以3倍,原地換屋真的要很有勇氣。有能力原區域換屋者畢竟在少數,因家庭成員增加必須換屋而能力有限者,只能被迫選擇往蛋白區移動。賣屋或有暴利,但若只是自住者,選擇換屋,將繼續過著好似永遠還不完的房貸人生。
胖嘿 wrote:15年前押對寶,農16(恕刪) 我16年前買房再農16公設就35%了,請問農16公設30%的是哪一棟? 京典我看一下權狀主建物:101.19m2陽台:10.86m2雨遮:1.65m2共用部分:43m2車位:15.49m2如果公設是單純指共用部分(不含車位及陽台雨遮)則公設比是43/156.7=27.44%如果公設是指共用部分+陽台雨遮,則公設比是55.51/156.7=35.42%我個人認為陽台,車位都是個人在單獨使用,不應該算入公設.所以公設比是43/156.7=27.44%棋琴六重奏情況類似,如果公設是單純指共用部分(不含車位及陽台雨遮)則公設比是28.22%